第B03版:案件写真

楼道惊现裸体女尸牵出一桩酒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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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照片

  □见习记者  张旭凡

2020年2月8日上午9点,家住河南焦作某小区的薛大娘如往常一样打开家门准备外出,楼道里的场景让她大惊失色:正值春寒料峭之际,一名女子竟然一丝不挂地躺在楼道中,身体旁边还有已经干结的血迹,薛大妈立刻让女儿打电话报警。

经鉴定,该女子已经死亡。

女子为何会浑身赤裸地躺在寒冷的楼道中?她的死因究竟是什么?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网上结识保洁员  上门打扫变了味

25岁的张虎2017年毕业于某职业技术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后来去了某轮胎公司做工人。张虎和平常人一样结婚生子,一家人的日子本该甜甜蜜蜜,但是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在老婆周萍回了娘家之后发生。

2020年2月6日,张虎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网名为“爱美丽”的史芬为好友。史芬平时从事保洁工作,两人约定次日史芬来张虎家中打扫卫生。

第二天下午13时许,史芬带着保洁工具来到了张虎位于5楼的家中打扫卫生。16时许工作完毕后,张虎却向史芬转账600元,想要与她发生关系。

而就在当天下午,妻子周萍还多次询问张虎何时来其位于焦作市修武县的娘家,张虎以“明天早上”“后半夜”为由推脱。

着急奔赴岳母家  竟将裸女拖出屋

这一边,张虎和史芬来到卧室开始饮酒,不胜酒力的张虎称喝了十几分钟就感到头晕,来到厕所呕吐,随后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他还告诉妻子自己喝多了,周萍听了之后很是生气。

到了晚上9点多,张虎睡醒后发现同样处于醉酒状态的史芬一丝不挂地躺在客厅地板上,再一看手机,周萍给自己打来了好多个电话,自己的微信也被拉黑。

张虎意识到妻子一定非常生气,便决定立刻赶往岳父母家向周萍解释。看着眼前醉得不省人事的史芬,张虎将浑身赤裸的她拖到了屋外楼道中。

他自称,自己也试图给史芬穿上衣服,但是因为酒后无力而未果,只能把史芬的衣物等个人物品放在了她身边,自己便火急火燎地骑着电动车出发。

2020年2月8日凌晨,单元楼中多户人家都听到了楼道中有女子大喊大叫,时间持续了十几分钟。到了白天,邻居们陆陆续续地出门,发现史芬躺在了5楼与4楼的平台处,多人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报警。当天12时许,张虎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过失还是故意  法院这样定夺

张虎称,当天离开后没有再回去过,也没有和史芬发生关系,经过勘察与鉴定,张虎所言属实。

经鉴定,史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213.85mg/100m l,同时她的身体外表有多处擦伤,头部有一长约三厘米的钝器伤,经分析,可能是碰撞台阶导致,上述伤情均非致命伤,其直接死因为低温冻死,酗酒以及失血是其加速死亡的原因。

经查明,当日的气温区间为零下1.4摄氏度至零上3.1摄氏度。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史芬的诉讼代理人认为,张虎担心自己的行为被妻子发现而恐惧、愧疚,可能有强奸未遂杀人的想法。张虎本应对醉酒的史芬承担照顾义务,而他却不顾他人死活,将其丢在了气温极低的室外。同时,张虎具有临床医学的学习经历,却仍然放任可能发生的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虎的刑事责任。

而张虎的辩护人却称,两人喝酒量基本相当,张虎认为史芬在酒醒后会穿衣服离开,主观上很难想到她会被冻死,且喝酒为史芬主动提出,其行为对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

张虎的行为究竟属于过失致人死亡(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法院审理认为,区别的关键在于张虎主观上对于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态度是希望避免还是放任。

一方面,张虎与史芬没有明显的矛盾,他也不希望史芬发生死亡的后果,另一方面,张虎认为史芬会在酒醒后穿好衣物离开,其主观上轻信能够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应当被认定为过失犯罪。

最终,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张虎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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