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争吵中将妻子肋骨踹骨折

丈夫因故意伤害获刑

本文字数:743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王晓阳

本报讯  夫妻在家中争吵,丈夫踹了妻子一脚,导致妻子肋骨骨折……妻子报警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提起离婚诉讼……而被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丈夫小江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实施5周年,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选择走出“沉默”,积极寻求社会的支持与救助。在忍耐过丈夫的数次“动手”之后,这次小周决定诉诸于法律,不仅要为二人的婚姻关系画上句点,还要丈夫小江为自己的伤害行为付出代价。

2020年1月的某天,妻子小周、丈夫小江和小江母亲三人在家,小周因拒绝小江母亲为自己换床单而与她发生口角,小江冲进卧室质问小周为何跟母亲如此说话,并随后与小周发生争吵。争吵时小周打了小江两个耳光,怒气中小江将小周拉扯到地上,向她的上身狠狠踹了一脚,而小江的母亲也在拉架中摔到膝盖。看到母亲受伤,小江也停了下来,将二人送到医院。经检查,小周右侧7、8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从医院出来后,小周立即来到派出所,将遭丈夫打伤的事情做了笔录。在派出所里,小周告诉民警,丈夫有家庭暴力倾向,平均2到3个月会动一次手。她也曾拨打110报警,由民警出面调解过。但她怕这次回家后丈夫会继续殴打,希望民警能陪同自己做伤情鉴定,先不让丈夫知道自己报警。

而这之后,小周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与丈夫分居并寻找律师帮助进行离婚诉讼,同时,小周再次来到派出所报案,希望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经民警电话通知,小江来到派出所自首。

虹口检察院认为,小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江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争吵中将妻子肋骨踹骨折 2021-03-02 2 2021年03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