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姚彦静 张熠
本报讯 进价17-26元,售价75-120元,夫妻二人明知购得的“Zippo”牌打火机系假冒,却仍在网络平台售卖。在昨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披露了这起案件,并透露近年来制假售假类案件呈现出网络成制售假主要渠道,且团伙作案占比较大的特点。
2018年,被告人刘某通过某二手平台找到货源,开始大量购买低价假冒“Zippo”打火机进行倒卖牟利。他用自己和家人的身份信息在两个购物平台中注册8家网店并租赁一个普通的商品房作为仓库,和妻子被告人苟某居住在里面。
二人通过网上店铺真假混卖,其中刘某负责组织货源、销售商品等核心工作,而苟某则配合丈夫维护店铺经营。据被告人刘某供述,假冒打火机进价基本在17元到26元不等的价格,但他最终以75元到12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
2020年上半年,报案人张先生(化名)通过网购平台刘某的店铺购买几只打火机准备作为礼品送人,收到货后发现商标和自己之前买的正品打火机不太一样,确定网购的打火机为假货。
2020年6月9日,公安机关抓获刘某、苟某,并当场查获2736只印有“Zippo”字样的打火机及打火机内胆、包装壳套、棉芯、说明书等相关商品。经鉴定,这些待销售商品中有2408只“Zippo”字样打火机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人民币17万余元。
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2月19日,法院采纳指控意见,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苟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发布会上,据普陀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孙丽婷介绍,该院从2020年办理的起诉案件中发现,互联网已逐渐成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手段和渠道,且案件多呈共同犯罪形式,普陀区检察院2020年受理的该类型起诉案件中,共同犯罪人数占80.5%。
据悉,2020年普陀区检察院共审查逮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类案件22件76人,审查起诉19件41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800万余元,罪名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经营罪,2020年该院受理该类型案件总体数量较2019年增长了166%,案件总体数量增加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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