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了一起因电视机屏幕断裂引发的纠纷。
2020年6月,张林(化名)在石家庄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机,7月份某商场将电视机送至张林老家。因老家无人居住,2020年8月张林回到老家拆开包装,自行按照说明书安装了底座,接通电源后发现电视机屏幕有一道裂缝。张林认为这是电视机出厂运输所致,随即与某商场联系解决方案。某商场派人查看后,认为是张林自行安装底座方法不当而导致的屏幕断裂,拒绝退换货,只同意协助更换屏幕,但1000元的更换费用需要张林自理。一时间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无法解决,张林遂将某商场诉至法院。
为了帮助当事人尽快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在法官不懈地努力沟通下,某商场表示,虽损坏责任难以界定,但愿意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承担更换屏幕的一半费用。“我新买的电视还没用就要多掏五百块钱。”张林对此方案并不认可,调解再度搁浅。
经反复沟通调解,双方一步步缩小争议差距,达成商场负责将电视屏幕维修好,张林承担300元维修费用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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