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王晓丹
本报讯 2019年10月底,刘先生前来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和朋友一起租房,合同签了、房租付了,搬进去装修时却被通知房子压根就没有对外出租。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近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石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9年10月初,被害人刘先生和其朋友胡先生想要一起合租房子,刘先生就找到了之前认识的中介石某某。石某某很热情,当天便带着刘先生、胡先生看了房。在看房过程中,石某某耐心细致的介绍房屋情况,包括小区位置、交通状况等等,还说:“这个房子被我租下来了,现在转租赚一点点差价,给你们5500元,性价比真的很高了”,说完还出示了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刘先生他们仔细查看了相关证件,所有信息都一致,所以便相信了他“二房东”的身份。看到他忙前忙后进进出出,刘先生他们很满意,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位认真负责的好中介,再加上这房子是个毛坯房,里面的装修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所以只看了一次房子的刘先生等人当即决定将房子租下来。
10月中旬,中介石某某带着租房合同与胡先生进行了签约,因为都是熟人,胡先生也没有细看合同,之后便按照押一付三的约定,向对方转账22000元。随后,刘先生等人便开始了装修。
然而到了10月28日,在居委会核查人口信息时,刘先生等人被告知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某公司名下,该公司根本没有将房屋出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一切都是中介石某某精心策划的骗局。2016年,某公司将该房屋在石某某任职的中介公司挂牌出租,后来委托撤销,该房屋就一直空置着,作为中介公司一员的石某某知道了这个消息,私下偷偷配了一把房屋钥匙。
当石某某得知刘先生想要租房时,欠了十多万外债的他准备利用这个空置的房子赚一笔不义之财。于是他谎称自己是二房东,为了让刘先生等人彻底相信,石某某想到几年前,同一小区的房东何先生曾在中介公司挂牌出租房屋,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都在中介公司保留着,于是他利用何先生的房产证复印件伪造了一个新的房产证复印件。之后,又用何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向被害人谎称是大房东。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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