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日前,市总工会党组与市司法局党委开展中心组联组学习,集体参观上海工匠馆、上海劳模风采主题展,从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中感悟初心使命,并签署《合作纪要》,明确今后将在立法、劳动纠纷调解等五方面加强合作,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合作纪要》明确,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将在继续深化“四方合作”机制建设、固化上海已有的职工法律援助合作模式、共同加强法治宣传、携手加强人才培育等做法经验基础上,着重在五方面加强合作:
进一步加强立法等重大法治保障领域的合作。市司法局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以及为自贸区新片区、长三角示范区等提供法治保障过程中,积极征求、听取市总工会意见建议,体现保障职工权益、建立工会组织等内容。
指导“两个中心”建立定期联系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和市总工会指导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定期联系工作机制,每月定期互通工作数据、办案信息等内容。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并督促各区法律援助中心同步加强工作联系。
合力推进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各区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指导、帮助各级工会提升街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支持各区总工会依托各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室。两家单位共同推进在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和行业、专业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加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律师队伍建设。市总工会指导各级工会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律师的选拔、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优先选择熟悉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有志于维护职工权益的律师开展合作。司法行政部门应工会邀请参与对工会维权律师的年度业务考核,提出评议意见,帮助工会不断提升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律师素养。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组织建设,理顺工会关系,规范工会工作,更好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表示,联组学习成果丰硕,《合作纪要》的签署标志着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的合作达到了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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