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女学生为裸聊犯罪团伙“引流”

获利10余万被诉

本文字数:1029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单明婳

本报讯  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间,某女子学院在校生凌霖伙同好友诗诗组建QQ群,编辑色情诱惑性文字,吸引他人添加裸聊犯罪团伙分子的QQ号码,导致多人被诈骗,凌霖从中获利10余万元。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凌霖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底的一个夜晚,家住青浦区的小魏至派出所报案称:他在QQ上与他人裸聊后被敲诈3500元。原来,小魏在微博上看到一名头像是美女、名为“蜜桃酱”的博主发布了有“互看”字眼的信息,他十分心动,私信对方并添加了对方指定的QQ,通过该QQ与对方裸聊后被敲诈勒索。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侦查。很快,几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到案,令人诧异的是,这起案件幕后的推手竟是一所女子学院一名19岁在校学生。

凌霖到案后交代:2019年10月起,她在网上接受裸聊犯罪团伙的“任务”,去各大平台“引流”,犯罪团伙告诉她,每成功引流一人就付给她2元“报酬”,凌霖于是流连于各大平台进行操作。

不久后,凌霖觉得“效率”不高,便伙同自己朋友诗诗一起建了一个QQ群,并在百度贴吧内拉拢了吴冬等想找工作赚钱的人,在群里发布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QQ号码,吴冬等人进行申领“任务”后分散到各大平台,伪装成女性发布一些色情诱惑性文字,引诱一些意志力淡薄的人添加好友,并向其提供“任务”中分发的QQ号码。但这些QQ号码实际由犯罪团伙提供,添加后就会被该团伙诱导进行裸聊,在裸聊过程中会被偷偷录下视频,继而该团伙就以此敲诈被害人,威胁说要让被害人声名狼藉,让他“被学校/公司开除”,受害人不得不“破财免灾”。

凌霖建群后就不用再忙于“引流”,而是开始了群内成员的管理工作,她告诉群成员:每使一人添加上QQ号码,就能获得1.1至1.7元的“报酬”。QQ群日益壮大,最多时竟有近百人。吴冬等人不是没有怀疑过这到底是个什么工作,他们中甚至还有人为了“冲业绩”,去开通小号自行添加这些QQ号码,但加上后却被发来的内容吓了一跳,由此意识到这是在违法犯罪,然而他们觉得自己应该没什么关系,此后还是继续“引流”。

截至案发,凌霖已非法获利10余万元,而吴冬等人也从凌霖处非法获利数万元不等,仅吴冬一人就为该裸聊犯罪团伙引流数万人,受害人遍布全国。

经青浦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凌霖等人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4 女学生为裸聊犯罪团伙“引流” 2021-04-02 2 2021年04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