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律师协会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新执业青年律师成长成才的若干意见》,从确保正确成长方向、支持解决执业 “后顾之忧”、落实培优扶强举措、发挥律所及指导老师积极性等方面,进一步支持广大新执业青年律师成长成才,吸引更多优秀法律人才进入律师行业,壮大律师人才队伍。
《意见》明确,本意见中的新执业青年律师主要指年龄35周岁以下、在宁波各律师事务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和领证后正式执业3年以内的专职律师,不包括兼职律师和“两公”律师。
《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律师行业工资收入保障制度。继续推动律所落实行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习律师年收入一般应不低于5万元),并依法为本所青年律师缴纳相应各项社保。
《意见》还要求加大对生活困难青年律师的资金补助力度,帮助解决外地来宁波执业青年律师租房困难问题。对于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执业初期存在较大经济压力的青年律师,在其加入宁波律师行业工作前2年(即第1年实习期和正式执业第1年),市律协审核后将专门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10000元生活资金补助,所在律所应同时给予相应的配套补助。
此外,《意见》还对支持提升青年律师执业技能,支持帮助青年律师拓展业务渠道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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