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黄皓翔
本报讯 砗磲是海洋中最大的双壳贝类,在水族圈内砗磲也被称为“五爪贝”。在我国,砗磲科所有种均属于二级以上水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近期办理了一起在本市发生的非法收购、出售活体砗磲的案件。经上海铁检院提起公诉,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徐某是一名海水水族生物发烧友。一日徐某至某鱼网络交易平台,通过检索后添加微信昵称为“观赏海洋生物批发”的微信号,要求购买砗磲。谈妥价格后徐某通过微信支付相关款项,上家通过航空快运方式向徐某邮寄近50个砗磲活体,徐某收到后进行大小分类暂养于自己住处的鱼缸内。
一段时间后,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出售活体贝类的消息,东某、蛟某、伟某、涂某、黄某等即通过微信群添加徐某为好友,向徐某了解其所出售种类,得知是砗磲活体后,均愿意购买。东某、蛟某、伟某、涂某、黄某从徐某处购买砗磲后,饲养于家中直至案发。经鉴定,他们从徐某处购买的砗磲为长砗磲、番红砗磲、鳞砗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上海铁检院经过审查后认定,徐某的行为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东某、蛟某、伟某、涂某、黄某等人违反国家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法规,向他人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判处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判处东某、蛟某、伟某、涂某、黄某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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