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徐天威
本报讯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记者从闵行卫监获悉,为贯彻好、实施好《生物安全法》,闵行卫监所将对标相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生物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填补我国以往生物安全领域的法律空白。《生物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主动开展监测,及时进行预警,依法采取防控措施;要求从事生物安全相关活动的主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遵守管理规范。
《生物安全法》完善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基本制度。规定建立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风险调查评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名录和清单制度、标准制度、生物安全审查制度、应急制度、调查溯源制度、国家准入制度和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等11项基本制度,全链条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梁八柱”。
《生物安全法》将关于生物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律形式转化为国家意志,是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为健全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保障体系提供了基本遵循,为维护和塑造国家生物安全筑牢了法治基础。闵行区现有生物实验室217家。为贯彻好、实施好《生物安全法》,闵行卫监所将对标相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使辖区医疗机构、企业等实验室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知悉《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历程、主要内容、管理职责、法律规定等内容,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找差距、促整改,推动辖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为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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