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为“坑”剧组经费,竟以购买道具之名,盗窃他人物品。日前,嫌疑人段某祝、段某军、付某、陈某攀四人因盗窃被静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月25日,家住彭浦镇广中西路上的冀先生到彭浦镇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停在楼下的一辆二八杠自行车不见了。民警经走访调查后发现,3月25日下午,一辆白色货车驶进小区,从车上下来三名男子。不久,三人各自抬着一辆自行车上了货车,随后驾车扬长而去。
警方根据嫌疑车辆的行经轨迹,发现该团伙长期出入松江车墩影视基地,于是在影视基地附近守候伏击。4月6日,白色货车进入民警视野。民警实施抓捕,当场查获4名嫌疑人,并在其落脚点内当场缴获其盗窃所得自行车。
经询问,嫌疑人段某祝、段某军、付某、陈某攀四人对于假借购买道具之名盗窃他人物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段某祝交代,近日其接到剧组关于收集一些拍戏所需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自行车的要约,便在二手回收平台上寻找符合剧组要求的道具,然而为了多赚剧组经费,段某祝想到了偷。3月下旬,段某祝多次带领段某军、付某、陈某攀至浦东、金山、静安等地,指示三人将符合要求的自行车偷回落脚点进行改装,随后以每辆160元的价格出售给剧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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