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民法典》为精神损害赔偿撑腰

本文字数:291

  在以往的司法实务中,如果是基于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但同时又存在人格权受损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在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中作出选择。

一旦选择违约之诉,那么就意味着即使人格权受损,也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即便选择了违约之诉,只要“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当事人仍可以在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一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事实上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近日,宁波法院就判决了该市首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案。而这样的判决,今后必然还将不断出现。陈宏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民法典》为精神损害赔偿撑腰 2021-05-10 2 2021年05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