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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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焦钢  摄影报道

本报讯  昨天下午,嘉定公安分局娄塘派出所民警及时将救助的两只幼小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移交给上海市嘉定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

据悉,12日傍晚18时许,嘉定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单位草地发现两只疑似老鹰的幼鸟,娄塘派出所民警立即驾车赶到报警地核查。当场捕获后,经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人员确认分析,两只幼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近一个月大小,体态健康完好,还没有独立飞翔能力,需喂养半月左右择日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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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4 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2021-05-14 2 2021年05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