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法治中国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46家

本文字数:349

  □据新华社报道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同意建设中国(辽宁)、中国(吉林)、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国在建和已运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到46家。

至此,东北地区共建设5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初步实现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东北地区的全覆盖。沈阳、黑龙江、辽宁、吉林和长春保护中心分别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装备制造和生物产业、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化农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启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依托地方共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旨在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切实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中国 B08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46家 2021-05-14 2 2021年05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