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社会

利用“边民互市”走私越南草虾

偷逃税额35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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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边民互市”贸易原是兴边富民的一项政策,却被走私分子扭曲利用,让边民沦为走私犯罪“打工人”。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对这样一起案件提起公诉。

今年3月,三分院受理了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经查,2014年1月至2020年8月间,被告单位鑫某公司在从越南进口冷冻草虾的过程中,为降低经营成本,牟取非法利益,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王某某经与越南供货商合谋,决定将本该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的越南冷冻草虾,交由莫某某(另案处理)为首的通关团伙,采用“边民互市”贸易的方式走私入境。

“边民互市”贸易,指边境地区边民在边境线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者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根据《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规定:边民通过互市贸易方式进口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莫某某为首的通关团伙利用这一政策,将涉案货物化整为零,雇佣边民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走私入境,并安排运输,将涉案草虾发往上海、青岛等沿海城市。

经海关计核,被告单位采用上述方式申报进口货物共计169票,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3580余万元。

今年4月,三分院以被告单位鑫某公司、被告人王某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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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6 利用“边民互市”走私越南草虾 2021-05-24 2 2021年05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