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奚晓诗
本报讯 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上海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推进会,正式公布《上海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以下简称《项目清单》)并部署“胜诉退费”专项整改工作。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共计10个项目,这些项目是在前期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上海高院党组会讨论审议确定。
记者看到,十大实事项目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分别为:开展“胜诉退费”专项整改活动;加强便捷高效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强化审限管理,避免案件久审未结;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率和效果;维护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被害人合法权益;集中开展强制腾退、查扣车辆、案款清理及涉民生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以案释法,持续推进法治宣传。
其中,开展“胜诉退费”专项整改活动位列“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项目之首。会议指出,“胜诉退费”与当事人诉讼权益密切相关,要建立机制,多措并举,确保整改到位出实效。
会议强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明确要求,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要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盯住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急难愁盼”具体问题、反映强烈顽瘴痼疾,逐条逐项加以解决,切实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市各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我与群众面对面” “我是基层宣讲员” “我为群众送温暖” “我为群众解难题” “我为发展献一计”等系列活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作为,切实增强开展好实践活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聚焦重点项目,紧盯目标任务,高质量严要求完成好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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