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6月14日,上海市住建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本市住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从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以及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深入排查整治本市住建系统安全隐患问题,严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全力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通知》要求,成立本市住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以及建筑施工、燃气、房屋等工作组,紧盯住建系统重点领域,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全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防疫安全和生产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在建筑施工领域,《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或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以包代管,盲目抢赶工期、抢进度,特殊灾害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违章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施工单位直接责任,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强化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重大危险源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建筑工地人员集中居住、活动场所安全和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安全管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和消防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要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燃气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以及历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排除不彻底等问题。督促企业加强燃气生产环节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爆燃事故。同时,牵头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全面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及供应站点、燃气管道、液化气钢瓶、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加大对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整治液化气企业充装枪联锁、液化气灌瓶站视频监控系统、瓶装液化气购销实名制、燃气安全软管更换等重点工作不落实的问题。严厉打击“占压管道、野蛮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为过期钢瓶充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关于房屋使用安全,《通知》提出,要全面开展城镇和农村危旧房屋、玻璃幕墙使用安全排查工作,对排查鉴定出的存在隐患的房屋、玻璃幕墙逐一登记,并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制、责任制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征收基地内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深入开展住宅小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包括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对楼道乱堆乱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备、违规使用电器等行为制止和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情况。推进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外墙面裂缝、空鼓、脱落以及附属构件开裂、变形、松动等隐患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对于业主自用空调外机、花架、雨棚等墙面附着物存在变形、锈蚀、脱落等隐患的,及时告知相关业主开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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