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徐女士
投诉时间:2021年6月
在珠宝店置换黄金饰品,比原饰品净重少了近一半,是珠宝店偷工减料了吗?3D硬金和黄金,该怎么区分?
近日,消费者徐女士将黄金首饰送到某珠宝店进行置换,该珠宝店有“凡在本店购买黄金首饰可免费更换其他款式”的承诺,店员推荐了一款款式新颖的3D黄金首饰,徐女士置换回家后称重,发现该款首饰净重4.3克,而自己拿去置换的首饰克数为8.5克。感觉被骗的徐女士立即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要求商家按克数更换或者退货退款。
◆记者连线
受理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当即与某金店联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了解,目前金店的金饰分为克价类和标价类两种,克价类金饰即按当日金价乘以克数加上工费作为产品价格;标价类金饰即俗称的一口价黄金饰品,一般不以重量为单位进行销售,只标明销售价格,其样式新颖,做工精致,看起来比普通的黄金更有质感,但含金克数并不一定高。
经营者表示当时徐女士来置换的时候表示不想加钱,所以给徐女士推荐了一口价产品,并告知其购买的是3D硬金,质保单上面也明确标明3D硬金,徐女士在质保单上也签字认可;销售员向徐女士解释过可以永久性等价更换同类饰品,并表示公司规定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法退换。徐女士认可商家介绍的情况,表示算了。
目前,大多数黄金饰品店都有“以金换金”的服务,但从日常投诉来看,“等价换”还是“等量换”的问题往往困扰着消费者。在购买或调换黄金饰品时,消费者应详细了解黄金饰品的种类、重量、计价方式等信息,并充分了解商家的调换规则,在发生黄金首饰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同时,商家在进行黄金饰品调换经营活动时,也应向消费者详细、全面告知调换的计算方式,或通过在店堂内张贴调换活动规则、签署调换确认书等方法明确告知消费者。
◆律师说法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分析认为,经营者在为消费者办理黄金饰品“以旧换新”过程中,如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则构成欺诈。
“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经营者应如实告知黄金饰品的种类、重量、计价方式等信息。”金玮律师表示,就消费者徐女士的遭遇而言,虽然调换前后黄金饰品的重量克数有变化,但如符合等价规则且经营者也系经徐女士同意后予以调换的,则经营者无需为徐女士按克数更换或办理退货、退款。
金玮律师坦言,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如实施欺诈的,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金玮律师表示,经营者在开展黄金饰品促销或调换活动中,应将有关活动规则予以张贴公示,并明确告知消费者,可以通过书面合同等方式予以明确约定相关黄金饰品的信息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以免消费者发生误会。
同时,金玮律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或调换黄金饰品时,应对相关黄金饰品的信息予以充分了解,如经营者对相关商品及售后服务事项有特别介绍或承诺的,则建议通过书面合同方式予以明确,以免在发生纠纷时消费者遭遇“举证难”的尴尬。
记者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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