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社会

鱼塘主在菜场买到了自己家被盗的鱼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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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吕亚南

本报讯  在奉贤区,一位鱼塘主饲养的鱼虾被盗后,却意外在菜场与它们“重逢”。由此,她顺藤摸瓜把“摸鱼者”找到。日前,据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披露,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二人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且属共同犯罪,被检方依法提起公诉。

“一大早,我发现我家鱼塘里的鱼虾被盗了,当我去菜场买菜的时候发现一个摊位卖的鱼虾和我家鱼塘里的鱼虾品种一样,大小也差不多,我确认是我家的鱼虾,便买了几斤,还拍了视频和照片作为证据……”被害人王女士说。

经查,2020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刘某打电话给张某,告诉张某奉贤某条小河里有别人饲养的鱼虾,二人相约一起去偷鱼。张某先开着电瓶车到刘某家中,二人带着电鱼工具一起步行到某村农田边的鱼塘。他们用电鱼器抓鱼虾,并将抓到的鱼虾装进水桶和蛇皮袋。抓了一个小时左右,二人拎着抓来的鱼虾回到刘某家中,给鱼虾打上氧气泵,以确保鱼虾能够保持鲜活。第二天一大早,刘某独自去菜场卖鱼,按照每斤23元的价格卖了140多元,分给了张某70元。没想到,他在卖鱼的时候正好被王女士遇到。

据悉,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二人曾多次以相同的手法到奉贤多处鱼塘实施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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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6 鱼塘主在菜场买到了自己家被盗的鱼虾 2021-07-07 2 2021年07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