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王菁
夏日的上海,迎来了草长莺飞的盎然时节。阳光晴朗的午后时分,记者在福州路上海金融法院内见到了吴峻雪。一头干练整洁的短发、坐姿挺拔的她正接听络绎不绝的电话,摆满卷宗和各种法律金融相关书籍的桌上,一本小小的台历却显得尤为醒目,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每一天的重要工作:开庭、研讨会、专业类案学习推进会……
2018年,吴峻雪被选入上海金融法院首批法官,成为一名“金一代”,“开拓、创新、专业”近几年成为了吴峻雪身上的标签。鲜少在媒体报道中出现的她,事实上已在金融商事审判领域沉淀了20多年。自担任审判长以来,吴峻雪承办的案件迄今无一改发、无一再审。
而除开日常的审判的工作,理论研究学习是吴峻雪一直不曾松懈的习惯。在她看来,法官的“功力”不仅只在审判席上,而是要从审判实践中归纳出理论,用理论指导审判进步,“审判之外的‘功力’是对法官责任心和能力的更大考验。”正是在这样的理念之下,吴峻雪通过审判归纳出问题、制发司法建议,不仅解决了涉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境,而且还促进了相关法规的完善和进步,为市场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从“5”到“10”的专业积累
忆及2018年进入上海金融法院时的心境,吴峻雪直言像是步入了一个专业型的“知识殿堂”。
“相比之前的金融法庭,上海金融法院集中整合了全市专业力量,将优势发挥到极致。”这对法官的专业能力也相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吴峻雪觉得,要做一名金融领域内的“专家型”法官,就必须把一个问题从“5”研究到“10”,只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才能在办案中游刃有余。
曾经有段时间,吴峻雪也有过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对于法官来说,会办案、能解决纠纷,就是做到100%了。但随着金融案件的难度和数量呈现几何级的上升,她转变了想法。“会办案,只能说是一个合格的承办法官。”
办案之余,吴峻雪会将办理过的案件理顺,“了解了它的前世今生,知道了它所有的分支,以后再遇上类似的问题,就更有把握了。”就这样日积月累,吴峻雪的专业理论知识一步步“上了台阶”。
近年来,她撰写的多篇理论研究文章都获得了业界的肯定,相比于获奖,吴峻雪觉得通过观点的分享促进审判发展才是做理论研究的意义。在她看来,不管是阅读书籍、搜集案例,还是做市场调研、与监管部门沟通,这些过程既是积累理论素材,也是在为今后的判决打下正确的基础。
2019年,吴峻雪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不仅在相关法律尚存空白的情况下力排争议经受住了考验,还为此后的类案审判提供了借鉴示范作用。这是一桩基金公司诉资管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基金公司与几方主体集合资金投资了一个信托产品,并向其他主体承诺若亏损则由自己先垫付,同时还找资管公司做增信,后者承诺若产品亏损,则补偿基金公司本金和9%的固定收益。之后产品发生了亏损,纠纷随之产生,资金公司将资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兑现承诺。
摆在吴峻雪面前的,是个包含了信托关系、信托中的优先级和劣后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信托关系之外第三方提供差额补足的承诺增信合同在内的复杂金融“网”。为了将问题吃透,吴峻雪“恶补”了大量金融理论知识,还去市场上进行调研排摸,向监管部门了解相关规定。由于当时最高法《九民纪要》尚未颁布,对于金融机构在从事金融业务时通过第三方主体做增信回购的效力,法理上还存在争议。
吴峻雪审查发现,被告在出具承诺函的时候,是基于相关实际控制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约定,签约方之间权利义务平等。而原告作为信托劣后级,已经将优先级主体的亏损填补了,所以信托亏损只发生在原告一方,并没有波及到其他主体,这种情况下第三方对其承诺回购增信行为有效性应予保护。
之后,顶着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和没有判例可循的压力,吴峻雪仔细研读合同,用“排除法”认定双方的约定属于无名合同,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求。这个案子的判决后不久,最高法发布了《九民纪要》,其中关于营业信托纠纷中增信文件的性质认定与吴峻雪此前作出的判断依据一致。“感觉很欣慰。”这一刻吴峻雪觉得自己没“白啃”那些晦涩复杂的知识。接触的案件多了,吴峻雪也逐渐摸索出了学习的“窍门”,除了看专业书籍之外,她觉得跟当事人学是一条重要的途径。有时,吴峻雪会直接和当事人公司业务部门的人沟通,了解运作规则。“理论规则有时候看起来和案件纠纷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它可以帮助我弄清楚纠纷是怎么产生的。”
“内外兼顾”的宏观思维
法院内有这样一个部门,主要职责不是审理案件,但却属于法院的“审判业务部门”。这个“不一般”的部门就是审判管理办公室,简称“审管办”。
2009年,在一线才办了5年案件的吴峻雪,被调任到原所在法院新成立的审管办。突然被要求站在一个“管理者”的高度,去管理整个法院的审判工作,年轻的吴峻雪顿感“压力山大”。相对于耳熟能详的民庭、刑庭、执行局等审判业务部门,当时的审管办是一个新成立的专司审判管理的综合审判业务部门,虽然不直接审理、执行案件,却与审执业务息息相关。
吴峻雪发现其实审判管理一直都融合在法官日常的工作中。“法官对自身工作的管理,就是审判管理。”她举例说,“例如这个月我手头上案件比较多,那我的精力就会比较多地分配在结案上。而如果手头案件比较少,我的一部分精力就会用在学习、调研上,提升办案质量。”以此类比,吴峻雪理顺了工作流程。
在吴峻雪看来,审管办的功能就好比是法院的“体检表”,“目前法院的发展到了哪个阶段?现在应该要做哪些事情?法律宣传的重点是什么?”具体来说,首先她要定期观察各个业务庭的数据,并据此形成初步分析。
而在这个过程中,若有业务庭反映某个流程出现了问题,她就需要通过数据分析找到问题的纠结点在哪里。收集问题、分析问题后,吴峻雪还要提供初步解决方案给院领导。最终精准解决“障碍”,理顺审判机制。
“实际上就是数据分析。”吴峻雪觉得法学本身是一门文理结合的专业,既要会沟通也要会分析,而审管办恰恰锻炼了她这两方面的能力。今年4月,吴峻雪由上海金融法院的综合审判一庭转任申诉审查和审判监督庭负责人,承担起全院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的职责。
虽然相较于办案,审管办的工作给吴峻雪带来不少考验,“因为我要学会站在全面综合性的角度来考虑。”不过她认为正是这样的磨练成就了自身的“大局观”,让她学会了将眼光延伸到审判之外,而这一点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审判之外的“功力”
2020年5月,《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这是上海首部关于司法鉴定的地方性法规,而吴峻雪就与这项法规“颇有渊源”。
多年前,吴峻雪遇上一起案件。一个工人在劳动中膝关节受伤,要求工伤赔偿,经鉴定认定为9级伤残,需赔偿20万元。然而当保险公司找到伤者时,却发现对方压根没事,于是告到了法院。“当时一边是保险公司提供的视频证据,视频中伤者能蹲能走,另一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伤残鉴定报告。”吴峻雪犯了难。她让鉴定人员带着原始鉴定报告来陈述认定9级伤残的依据。一连串的追问之下,她发现鉴定人员仅凭目测,既没有测量伤者的膝盖弯曲角度,也没有经过两个鉴定师签字,原始鉴定文本描述非常含糊。这样的一份鉴定报告无疑被推翻了。
案子了结了,但吴峻雪的思考没有停止。审理中,保险公司的一句“现在外面鉴定机构很乱”引起了她的注意。吴峻雪搜集了当时法院在同一时期审理的质疑鉴定报告的9个案件,总结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直接点名存在业务经营漏洞较多的鉴定机构,写了一份类案司法建议发给了上海市司法局。这份司法建议得到了司法局的重视,也拉开了上海整治司法鉴定“黄牛”的序幕。
“原来每一个都是小案子,没有整合起来看,很难引起足够的问题意识。”她觉得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有关部门整治了行业乱象,那今后此类纠纷就少了,也能统一审理思路。2014年至2015年间,吴峻雪先后审理了几起涉货物运输保险理赔的案件。“物流公司承运时发生了货物损坏或丢失,由于投保了货运险,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保险公司却指出,货运险的主体是货主,而物流公司应该投的是物流责任险。”这套说辞并没什么问题。但随着类似的纠纷越来越多,吴峻雪开始思考一个基本的问题:为什么物流公司会投错保险?
几次审理后,吴峻雪发现,由于物流责任险的门槛较高,中小物流公司难以投保,而保险公司为了业务发展,也存在避重就轻误导的行为。“这里面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保险公司误导物流公司去投了更便宜的货运险,还有一种则是物流公司在明知二者区别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不确定的保障而投错险种。”针对案情,吴峻雪和其他承办法官树立起了一套审判规则,根据个案的过错程度去划定双方的责任。
案子陆陆续续顺利了结了,但吴峻雪认为这个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于是,她将所有的相关案件又重新梳理了一遍,把其中的法律争议焦点、业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一一罗列,制发了一份详细的司法建议给监管部门。之后在上海法院系统和监管部门的合力下,违规现象大幅减少,这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也得到了统一。
“其实写一份司法建议的难度不亚于写一篇论文!”她笑着吐露,“但效果很好,可以算是‘司法+监管’的联合执法行动。”这样才能推动市场发展,维护市场秩序,而这也是一名法官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回望20多年的成长之路,吴峻雪用“问心无愧、略有所得”来总结。“法官是站在人类终极的价值目标上的,就是追求公平正义。所以‘问心无愧’是法官必须做到的事。”回首初心,虽是在懵懂中踏上征程,但纵览来时路,吴峻雪觉得很幸运能成为一名法官。未来,她将继续朝“专家型”法官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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