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至今已有两个月时间。昨天上午,记者跟随交警在西藏北路陆家浜路路口执法时观察发现,大部分市民都已经养成了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据市交警总队介绍,本市戴盔率达到90%以上。然而,炎炎夏日,也有部分市民“带”头盔却不“戴”头盔。公安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执法力度,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将对其违法行为处以30元的处罚,并进行现场教育。
“靠边停车,停车!”昨日上午10时许,徐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正朝着南向北方向开去,行至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了下来。他并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将其拦下询问情况时,他从电动自行车的后备箱里将安全头盔拿出来戴到头上。“我就是忘了戴!平时我都很注意的。”徐先生表示这次是由于自己疏忽。民警随后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并对其“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罚30元。
黄浦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黄俊介绍,从路面执勤情况来看,9成市民都已经自觉佩戴上头盔,少部分驾驶人还没有养成骑车佩戴头盔的习惯。民警秉持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交通管理方式。
民警发现,进入夏季以来,随着气温的逐步升高,部分市民觉得戴头盔较为闷热,将“佩戴头盔”变成“携带头盔”。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大家,天气炎热也要注重出行安全,不能把头盔放在电动自行车后的箱子里“睡大觉”,一定要戴在头上,而且一定要佩戴正确。
市交警总队宣传中心主任丁斌透露,5月1日至7月7日,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交通事故数同比2019年同期下降29.2%。“骑乘人员守法意识明显提高。”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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