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顾家奇
一家初创公司代理人,本来能在运营后获公司25%股权,却偏偏假冒商厦总承包方董事长,并伪造公章等一整套假材料对外招租,骗得近500万元。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蒋某提起公诉。
公司代理人变董事长
伪造印章对外招租
蒋某入职了一家初创公司,公司承租了位于上海某商厦4楼的商铺,开始进行装修筹备,并准备于2020年10月开始正式运营。蒋某作为筹备期间的公司代理人,根据和公司各股东的约定,将获公司25%的股权作为代理人的酬劳,在公司运营后正式生效。
公司开业在即,承诺的股份也即将到手,蒋某本应该安心工作,尽快让公司正式运营,但是面对商厦还空着的楼层,蒋某却动起了歪脑子,竟把自己包装成商场的总承租方对外招商,骗取商户租赁商铺租金,妄想发一笔横财。
为此,蒋某私刻了商厦总承租方的合同专用章,并通过软件伪造出了总承租公司的电子印章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某的电子版签名。此外,蒋某还制作了一套假材料,把自己公司包装成为拥有商厦所有商铺的承租合同和承租权的总承租方,并为自己印制了公司董事长头衔的名片,对外谎称是公司董事长进行招租。
骗取租金近500万后
销声匿迹
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期间,蒋某分别以租赁商厦1至3层部分店铺、5至6楼整层店铺为幌,与多人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并以其控制的其母亲银行账户收取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收取大量钱款达492万余元。
在签署各项假冒的合同和单据时,蒋某一直以其假名蒋润某示人。据蒋某自己辨解,自己曾因犯罪被处以刑事处罚,其后找到算命先生,更换了自己的名字,并且一直对外使用。
蒋某将截留的大量资金中小部分用于公司经营,剩余大部分均用于自己日常挥霍,他不仅仅为自己购置了一辆保时捷轿车,还购买了价值不菲的钻石和高端手表。
东窗事发后,公司及承租客户要求蒋某归还相应钱款,将公司运营资金转入公司账户,但蒋某先是向公司谎称承租客户至今未支付承租钱款,又在案发后对公司及承租客户的追讨置之不理且销声匿迹。2020年8月,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承办检察官认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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