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1日,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将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为毒品进行管制,这次公告还增加了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合成大麻素?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九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一类,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不依赖于大麻的种植,成本更低,获取容易,并且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目前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最为严重的家族。在全球已发现的1025种非植物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合成大麻素类有297种,占近三分之一;我国已发现103种,潜在数量可能高达成千上万种。在我国已列管的170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中,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数量最多,达53种。此次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将含有公告所列化学结构通式的物质列入管制,并对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吸毒人员吸食该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已引发数起毒驾、故意伤害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该类物质既有国内非法制造,也有部分从国外走私而来。
此外,本次新增列管的氟胺酮作为氯胺酮替代品在部分地区滥用问题突出。
如何辨别“大麻电子烟”?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主要滥用方式是溶于电子烟油或喷涂于烟丝、花瓣等植物表面吸食,主要形态俗称为“小树枝”“电子烟油”“娜塔莎”等。
“大麻电子烟”长度大概30cm左右,外形为无色、黄色至褐色粘稠液体,与普通电子烟外表看起来无多大差别,常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往往一群人聚在一起吸食,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而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另外,通过辨别卖家“黑话”也能初步识别它。现在很多电子烟网络销售广告往往包含“上头”“飞行”“快感”等毒品圈的“黑话”,“上头”代表吸毒后的短暂快感,“飞行员”专指吸毒群体内部的大麻吸食者。
(图文综合整理自新华社、广东禁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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