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 金山一男子因寄宿他人家中心存感激,竟选择为其醉驾顶包。最终,二人均得到了相应的处罚。
7月5日凌晨,金山公安分局新农派出所民警在亭枫公路、金廊公路设卡检查时,示意一辆蓝色轿车靠边接受检查,不料,对方即将快行驶至检查口时,一个小转弯从小路逃离。民警随即驾驶警车循着车辆逃离方向进行巡查。
经巡查,民警在一路口发现逃逸轿车,民警将该车拦截,并示意驾驶员和副驾驶男子下车接受检查。经检测,驾驶员江某酒精含量高达145mg/100m l,属于醉酒驾驶。副驾驶刘某酒精含量高达159mg/100m l。
当二人在医院进行抽血时,副驾驶刘某突然向民警表示,车辆其实是其所开,因未带驾驶证,所以让江某帮其顶包,二人互换了位置。民警随即以涉嫌危险驾驶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在依法传唤二人去派出所并约束至酒醒后,刘某突然“后悔”表示车辆始终都是江某所开,而江某则表示其在醉酒驾驶一段时间后,因身体不适,将车辆交由刘某驾驶,直至被民警查获。
民警严厉告知二人做伪证所要承担的处罚后果,并通过调阅对公用视频,最终确认了车辆一直是由江某所驾驶。面对铁证,江某最终承认了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澄清了刘某未曾驾驶过车辆。又据刘某交代,因为其刚来上海,一直借住在江某家中,对其心存感激,担心江某被警方处罚丢工作,才选择为其顶包。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人刘某则因提供虚假证言被处行政拘留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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