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当家长需要“持证上岗”?

本文字数:372

  近日有媒体报道,浙江省教育厅向浙江省人大代表作出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111号建议的答复》中提道,杭州市上城区推行“星级家长执照”,对“父母持证上岗”进行了有效探索。计划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在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试行家长学习积分制,待时机成熟时在全省推行,这一消息迅速登上热搜。

对此本期“律师圆桌”中的律师表示:身为父母对于孩子的权利义务,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由于“家长”是一种身份,而不是一种职业,家长的权利义务也是基于身份而取得的,因此法律层面不可能规定家长必须“持证上岗”。当然,在法律层面家长也是可以“下岗”的,但是这种情况准确来说是剥夺家长的监护权、撤销家长的监护资格。

所谓家长“持证上岗”,更多体现的是对家长自身教育的日渐重视,也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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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当家长需要“持证上岗”? 2021-07-19 2 2021年07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