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陈岚
本报讯“检察官一次又一次帮我答疑解惑,心中堵着的石头算是落地了、踏实了。”一起诈骗案的被害人吴老伯在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内露出笑容。近日,虹口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卫民主持召开了一场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参与,解决了困扰吴老伯10余年的烦心事。
10余年前,吴老伯的两个朋友为还赌债,骗走老伯的桑塔纳轿车,通过抵押的形式将该车以7万元的价格销赃给他人。二人到案后,共退出赃款5万5千元。虹口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均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虹口检察院受理了该申诉,考虑到吴老伯未得到两名被告人足额赔偿,且系本市建档立卡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对其展开了司法救助。今年3月,区院向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请,并为吴老伯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虹口检察院听取了申诉人及其法律援助律师的申诉理由,调阅了原案侦查卷宗、检察卷宗、审判卷宗,询问了原案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经过,复核相关证据,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对该诈骗案的定性正确,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
听证会上,针对吴老伯认识上存在的偏差,检察官深入浅出地为吴老伯解释了民事借贷纠纷与刑事诈骗案件的区别、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刑事立案标准以及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区别等相关法律问题。参与公开听证的三位听证员认为法院判决正确,检察官释法说理到位,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听证会后,又再次对吴老伯进行沟通和心理疏导。
经过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申诉人吴老伯表示愿意接受刑事判决结果,并感谢检察机关为此付出的努力,公开听证的方式保障了他充分发表意见和了解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的权利。最终,吴老伯签订了刑事申诉息诉罢访协议书,表示不会继续申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