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法治故事

给孩子报班,你遇到“坑”了吗?

本文字数:1440

资料图片

  □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吴珊珊

为了让孩子掌握一技之长,许多家长选择将孩子送入培训机构接受教育。然而,在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家长们往往会盲目轻信课程销售人员的话术,粗略扫过合同细则,殊不知竟有贪心的销售人员在合同中挖“坑”,将学费中饱私囊,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缴纳高额学费却“查无此人”

“不好意思,您家孩子并没有在我们机构的学员名单上。”陈女士的女儿在某艺术教育培训机构参加音乐培训课程,近日她接到机构电话,称女儿在机构上课,但学籍信息并未在学校的系统里,请她携带合同前去核对。

疑惑的陈女士瞬间懵了,自己花了近40万元帮女儿报名,并且有合同为证,也上过课,难道还能出什么问题?想到这儿,她匆匆忙忙找出合同前往机构。

培训机构将陈女士的合同和公司的标准合同进行了比对,竟发现猫腻。陈女士给出的合同中乙方、收款人都是机构销售主管岳某的名字,而且公司的合同印章是假的,而这位岳某正是当初接待陈女士的销售人员。

虽然是一份假合同,但陈女士的女儿却在该机构上了不少的课,授课老师也是该机构的名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此外,培训机构进一步调查发现,在机构实际上课的学生数竟比报名注册的学生多出数名,意识到肯定是负责招收学生的岳某从中做了手脚,该机构立即向警方报案。

收款账户和“公章”都有猫腻

随着调查的深入,岳某私自收取学费、侵吞公司财产的犯罪事实也随之浮出水面。

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间,岳某担任某培训公司的销售主管,他以某公司的名义与陈女士等9名学员或学员家长签订音乐教育咨询服务合同等协议,但却让上述人员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他个人。

“我用的是公司合同,但修改了合同上的收款账户。公司盖章的流程太麻烦,我就自己做了一个印章,这样也能让学生家长信服。”岳某到案后交代。

在被问及学员是否会怀疑收款账户为何为个人时,岳某解释道,  “也会有人问,我就告诉他们我是公司的合伙人,或是为公司避税。他们看到有公司的印章,也基本相信了。大部分家长都不看合同内容。”

就这样,岳某假借各种理由,通过篡改合同收款账户等手段,侵占公司资金共计126.61万元。同期,岳某还与其他四名学员签订阴阳合同,这些合同服务费用较高,他另作了金额较低的合同交给公司,其中的差价则以避税等借口让学生家长转入他个人账户。共从中截留销售差价共计29.6万元。

自毁前途获刑三年

据了解,岳某与机构授课老师称上述学生是他自己的学生,请老师帮忙代课,然后私下付课时费。因此才会出现学生虽然没有在机构的注册名单上,却在机构上课的情况。

案发后,岳某在家人的帮助下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但他仍需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岳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涉嫌职务侵占罪。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岳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中,岳某系硕士研究生文化,本还有大好前途,却因一时贪心获刑入狱,不禁让人觉得可惜可悲,应引以为戒。

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要多求证,培训机构为了销售课程,往往有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促销打折手段,不要盲目轻信,必须细细斟酌合同内容,也可以到机构多问问。二要多留意,注意钱款的去向,正规的收款账户应是对公账户。三要多留证,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购买课程后要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也要注意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故事 B04 给孩子报班,你遇到“坑”了吗? 2021-07-23 2 2021年07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