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学院

艰难时世中的东吴法学院比较法学

本文字数:960

  □蒋晓伟(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以“比较法学”为重点特色的法学院,在中国乃至世界都不多见,这也是后人对东吴大学法学院感兴趣并持续开展研究的重要原因。东吴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学”特色的形成,与它所处的时代和环境密切相关。20世纪20年代,作为中国经济中心的上海被列强占据,租界林立,多种法律体系并存且自行其事。因此了解、掌握这些不同的法律体系并为我所用,就成为当时法学教育的现实需求。

在东吴法学院的讲坛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尤其是中国的传统法律制度都是教学的重要内容,学生可以通过借鉴比较获得知识和司法实践能力。正是这种多元、开放的学术环境让“比较法学”得以生根发芽。如在1927年中苏两国交恶甚至断交的情况下,学院仍坚持开设《苏联法》课程,讲授社会主义制度以拓宽学生知识面;1932年,陈独秀被国民政府以“危害民国罪”逮捕,他的辩护律师章士钊将陈独秀在法庭上的自我陈述、律师辩护词等汇编成《陈案书状汇录》,在当时肃杀的时代背景下,学院仍以此书作为教学参考材料,以训练学生的辩论技能。

高素质、热爱教学的教授团队也是“比较法学”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东吴大学法学院自创办以来就从世界各地延揽名师,如讲授法理学的吴经熊、讲授法制史的董康、讲授劳动法的孙晓楼、讲授法国法的法国人宝道、讲授德国法的德国人高恩厚等。他们来自不同国家的名牌大学,不仅拥有博士学位和较高的专业素养,而且十分热爱教学,对教育工作精益求精。为了给教师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东吴大学法学院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制度,如教授的薪酬每月都由员工按时专门送至府上;即使学校财政困难,也要足额、及时报销教师用于教学和科研的合理开支。

作为私立学校,东吴大学法学院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财政极为困难,但学校还是将有限的经费几乎都用到教学上。据统计,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开支中50%用于教师薪酬;45%的经费用于购买各种原版图书和教学用品,支撑“比较法学”学术发展的需要,东吴法学院的图书馆拥有2万余册法律藏书,被誉为远东地区最佳法律图书馆之一;学院还创办《法学季刊》促进“比较法学”研究。与此相对应的,全院竟只雇了三名工友,一人担任门卫和上下课打铃,一人负责收发和外购,还有一人负责绿化和环境卫生,效率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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