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中国

廊坊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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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从河北省廊坊市政府了解到,8月1日,廊坊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购房群众可以从贷款银行窗口办理购房资格、网签备案、资金监管和抵押登记等业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规避房屋查封、钱房两失、一房多卖等交易风险,避免存量房买卖纠纷的发生。

近年来,廊坊市大力推进房屋交易“网上服务平台、网下服务窗口”建设。按照“科学、规范、高效、安全”要求,廊坊去年出台了《廊坊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结合网点数量、信贷规模、人员配备、技术保障、后期服务等方面,廊坊对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银行进行评标,最终确定了12家合作银行并签订了交易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其中,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银行、兴业银行和廊坊银行等6家银行,从8月份开始进入试运行阶段。

按照新的服务模式,群众购买存量房屋,基本可以实现只跑一次,就可办结所有交易和贷款环节的业务。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购房首付款将交到指定的交易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审贷结束后,购房贷款将一并划入监管账户。买卖双方办理过户转让手续后,相关交易资金直接打到卖方账户。房屋交易转让后,贷款银行将相关房产的抵押年限、抵押额度等关键信息与交易部门共享,确保在买房者还贷期内限制房屋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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