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顾家奇
本报讯 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启动仪式在静安社区矫正管理局举行。将探索“派驻+巡回”新模式,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加强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各司法所的衔接,做到执法信息共享。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分布情况等,建立相关的检察档案;对该辖区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对该院办理的拟提出宣告缓刑或者判处管制量刑建议的案件,及时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评估;受理社区矫正对象的控告和申诉,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配合社区矫正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不定期深入社区向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静安检察院研究制定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规定(试行)》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方案》,设计了涵盖调查评估、教育奖惩、外出管理等核心环节56项内容的巡回检察目录,成立了2个巡回检察小组,将通过查阅资料、问询谈话、走访调查、控申受理、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区14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履职情况开展巡回检察。
双方要通过资源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交付执行监督、矫正活动监督和矫正对象监督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有序进行;要通过“派驻+巡回”监督形式,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探讨、协商、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要积极开展好线下、线上全方位的《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成果、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共同提升社区矫正法的社会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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