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张硕洋
原本拥有良好市场基础和广阔发展前景的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是否还能重拾未来?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一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利用市场化规则让企业重焕生机。
经营不善陷入困局
未来伙伴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伙伴机器人尖端技术研究的民营企业。近两年来,因内部管理、市场开发问题,公司增加大量债务,加之疫情影响,最终陷入破产境地。因其无法到期清偿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去年4月1日,上海徐汇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为其指定管理人。同年6月2日,未来伙伴公司的大股东向上海徐汇法院提交《重整申请书》,认为未来伙伴公司具有重整价值和现实可行性。
该案的审判长、商事审判庭庭长王嘉骏敏锐地研判,未来伙伴公司从事国家新兴高科技行业,陷入危机前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且公司在破产审理过程中持续经营,市场基础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符合受理破产重整的条件。
破产法官护航企业重生
去年7月8日,经未来伙伴公司的大股东申请,上海徐汇法院裁定对未来伙伴公司进行重整。管理人经过公开招募,选定一家重整投资人,其向未来伙伴公司投资以清偿债务,并取得一定比例股权作为投资对价。12月2日,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果,该院裁定确认了667户债权人的债权。
今年6月17日,未来伙伴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最高法院破产重整平台在线召开,各债权组高票通过未来伙伴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为了尽可能获得一个各方满意度较高的重整计划草案,数月间,该案的主审法官、商事审判庭审判员孙建伟多次组织各方进行磋商。“未来伙伴公司负债比例高,但发展潜力大,因此制定了留债展期的清偿方案。”孙建伟提到,此举有利于为发生困难的企业赢得时间。
为平衡重整投资人与A轮投资人之间的利益,重整计划草案不仅对新老投资人适用了不同的价值估值,还将未来伙伴公司的大股东、实控人对A轮投资人的债务通过债转股的方式“一揽子”作了安排,彻底解决了未来伙伴公司、其大股东和实控人的债务负担,给未来伙伴公司后续上市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根据未来伙伴公司各表决组均通过了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几家A轮投资人均同意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这一情况,上海徐汇法院于近期裁定批准未来伙伴公司重整计划。
近年来,上海法院着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2017年11月,上海徐汇法院在破产审判领域率先迈出一步,裁定批准了展唐通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该案系全国首例“新三板”企业破产重整案。该院积极对标世行“办理破产”指标,促进市场主体退出顺畅有序,2020年以来,审结破产案件27件。
上海徐汇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世亮表示,此次未来伙伴公司破产重整,在遵循市场化重整规则、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基础上,同时给予未来伙伴公司“涅槃重生”的机会,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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