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规

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草案)》征求意见有关事项的说明

本文字数:963

  一、起草背景

为了推动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草案)》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授权制定的浦东新区法规。按照现行市场准入制度,企业进入不少行业开展经营,需要向多个政府部门申请办理多张许可证。浦东新区从2019年开始,在“证照分离”改革基础上,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将企业需要办理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2020年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浦东新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为了贯彻落实《引领区意见》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为持续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提供法治保障,特将制定本《规定》作为浦东新区法规的立法项目。

二、主要内容

《规定》草案共15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深化“一业一证”改革的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要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重点突破,推动行政审批向“以市场主体为中心”转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是界定了深化“一业一证”改革的职责分工。区人民政府负责深化“一业一证”改革的组织领导;区审批制度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区各相关审批部门负责具体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及后续监管等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统一收件、制作和送达相关证书、规范协调受理服务活动等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具体办理工作。

三是提出了深化“一业一证”改革的具体要求。包括实行综合许可“单轨制”改革、建立行业综合许可证统一许可期限制度、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以及建立“一业一证”改革清单管理制度等。

四是强化了相关支撑保障制度。包括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建立及时、准确的数据交换机制,优化完善相关业务应用系统,明确争议解决机制等。

三、征求意见的重点

1、如何进一步提升“一业一证”改革的市场主体感受度?

2、如何进一步发挥“一业一证”改革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带动作用?

3、其他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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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规 A07 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草案)》征求意见有关事项的说明 2021-09-07 2 2021年09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