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蒋芸芬
本报讯 从两次道路封闭着手,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和松江区应急管理局签订合作机制,以“检察公益诉讼+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的新工作模式,更主动高效地在安全生产领域履行各自职能,实现公益检察案件的“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协作。
5月18日下午,松江区市政工程养护队在网格化例行检查中发现,某路口雨水管内浮现柴油,为安全起见对该路段采取临时封闭措施。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得知该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深入了解相关情况。
6月13日上午,沪昆高速公路松江东出口匝道引桥顶部处,一辆装有沥青的货车发生侧翻并撞破引桥护栏,车上装载的部分沥青由破口倾覆至桥下主线路面。为处置事故、清理现场,该路段三条车道暂时封闭。由于该事故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刻与区应急管理局、交通委进行沟通,了解事件处理进展,明确公益受损情况。目前,经有关部门的积极工作,两起事故的后续影响均已及时消除,并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支付相关应急处置和生态修复费用。
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增加了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可提起检察公益诉讼的条款。为更好实施《安全生产法》,落实有关意见精神,值此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之际,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模式,于9月1日与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共同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双方将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推动应急管理执法信息、检察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在办案过程中,双方将通过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共享信息。案件办理完毕后,双方针对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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