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通讯员 胡佳来
很多餐饮店都会向顾客提供一次性消毒湿巾,且通常是有偿使用。但是这些直接接触人手口鼻的湿巾质量怎么样?卫生达标吗?在一起跨区域销售一次性餐饮用消毒湿巾案中,长三角检察机关通过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发现,涉案餐饮机构长期销售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问题湿巾”。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遂以公益诉讼立案监督推动涉案餐饮企业整改,守护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
长三角检察机关异地移送线索曝光问题湿巾
今年4月,青浦区检察院接到浙江省嘉善县检察院移送线索,称大量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一次性餐饮用消毒湿巾由嘉善销往青浦多家餐饮机构。湿纸巾的卫生安全会直接影响用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青浦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的检察官神经立刻高度紧张起来,马不停蹄地对该线索进行立案前调查。
根据线索,检察官直接前往涉案的餐饮企业,开展现场调查,并采用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取证的及时性与规范性。调查之后果然发现,涉案餐厅所使用的一次性餐饮用湿巾,有的卫生许可证号不存在,有的许可证到期且工厂已停止生产。若企业生产的湿巾所使用的原材料、生产的场地卫生条件等各项情况无法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视野,出厂时未作检验,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则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青浦区检察院随即依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上述湿巾均含有国标不允许使用的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多部门协作监督涉案企业整改
经与嘉善县检察院协作发现,位于嘉善县的一家生产厂家未按规定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湿巾厂在没有卫生用品生产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仍然生产湿巾并对外销售,餐饮单位采购上述问题湿巾时没有索取相关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均已违反《消毒管理办法》。
案发后,涉案餐饮企业均已作了整改,对于问题湿巾的生产厂家,浙江省嘉善县主管单位已立案查处。
近年来,青浦区检察院立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加强与周边邻省检察机关通力合作,不断深化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根据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共同签订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青吴嘉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一体化工作办法》,三地检察公益诉讼部门依托远程视频会议等方式定期互联互通,发现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第一时间通报,并在调查取证、会谈协商、检验鉴定、整改跟进、释法宣传等方面加强联动协作,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打造信息资源共享、重大案件协作的“一体化办案”新模式。
下一步,青浦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以能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正义说法>>>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对消毒产品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杀灭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等进行检验。
从检当立公仆志,执法应怀爱民心。一片小小的湿纸巾,关系到的却是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放过任何可能的潜在危险,这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检察机关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饭店就餐时要注意查看湿纸巾类消毒产品标签标识、信息,不要使用过期、无标识或含有害物质的产品。若发现问题,可妥善保管好相关依据,进行举报。
餐桌上的安全,由你我共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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