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房东”深夜翻入租客房间,只盗窃了区区100元,名下有房为何还要为这100元铤而走险?如此反常的行为背后,竟然还隐藏着案中案。原来,“房东”的真实身份是一名房产中介,他以房东的名义将标价篡改为低于市场价格并发布到网上吸引房客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的同时,与真正的房东签订短期租赁合同,通过这种方式套取合同差价近3万元。近日,闵行公安分局曹行派出所通过抽丝剥茧破获了这样两起关联案件。
8月6日晚,闵行公安分局曹行派出所接警称金都路某小区一出租房内房东与房客发生纠纷。
报警人陈女士称当天上午发现支付宝上有异常操作记录,怀疑自己的支付宝账号被人使用了。调阅了社会视频,发觉竟是房东丁某于当日凌晨2时许翻窗进入她的卧室,在房中逗留近3个小时才从原路返回,怀疑是丁某所为。
丁某交代,因欠下债务,便动起了“歪脑筋”,想利用房客陈女士的个人信息办理贷款。当天翻窗进入陈女士房间后,丁某使用之前为陈女士安装手机APP的时候熟记于心的密码,通过操作陈女士的支付宝,确认陈女士的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并“顺便”为其网络游戏账户充值了100元。
8月7日,嫌疑人丁某因涉嫌盗窃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行为被闵行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虽然该案已办结,但承办民警殷铖捷却提出了疑问,嫌疑人丁某作为一位名下有房产出租的房东,为何铤而走险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且只盗窃了区区100元?
随着调查深入,令民警没想到的是嫌疑人丁某名下并没有房产,其在曹行派出所辖区内出租的4套住房没有一套为本人所有,而他真正的身份是一名个人房产中介。另一起案件逐步浮出水面……
经查,丁某利用中介身份得到房主出租房的一手信息后,以房东的名义将标价篡改为低于市场价格并发布到网上。丁某会以房东的身份带租客看房,随后以优惠条件吸引租客与之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后,丁某又与真正的房东签订短期租赁合同,通过这种诈骗形式套取两个合同中的差价近3万元。
与此同时,丁某多次利用其租出房屋的备用钥匙,趁租户外出期间进入租客家中,窃取现金、手机、收藏品等财物在上海各区销赃,被窃取的财物金额近两万元。
目前,丁某因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已被闵行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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