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我欲乘风‘龟’去,逐月赶海团圆”

海龟“上天入海”回家记

本文字数:1549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法治报通讯员  徐朦

它们来自蔚蓝的海洋,它们被称为“活化石”,它们是海中的长寿家族成员,它们的名字叫海龟。中秋临近,它们也该回家了。怎么回家?陆路?水路?不,这次它们“上天”了!

时隔两年多,这6只海龟终于也踏上了回家的路,它们将乘坐专机从上海飞往海南,在我国南海海域入海。为什么是“也”?因为这是第二批由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们参与放生的海龟。先前,第一批海龟就已“乘风破浪”在东海大戢山水域回归大海的怀抱。“看到海龟回归大自然自由自在的样子,之前做的那么多工作都值了。”浦东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曹志兰说。

海龟踏上“长三角检察工作协作”的“绿色通道”

2019年3月江苏警方查获了一条猎捕、销售、运输、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业链。此案涉及全国多省多市,涉案的濒危野生保护动物海龟有百余只。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了有关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海洋动物(海龟)公益诉讼案。

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该起公益诉讼案中涉案的海龟分布多个地方,其中多只海龟留滞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最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任务,由浦东新区检察院接收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移送的线索,将这批涉案活体海龟放归大海。

浦东新区检察院收到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移送的线索后,立即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并就如何救助、放生涉案海龟等事项多次进行磋商。此前,邳州市公安局已将这批涉案活体海龟移交给了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益诉讼检察“铺”就海龟漫漫回家路

收到任务后,浦东新区检察院积极与区农委就海龟放生问题展开磋商。在浦东新区检察院见证下,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和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完成对第一批海龟的放流。但其中6只因肠胃不适而无法当日放生的海龟继续等待适合回家的时机。

今年7月开始,剩余6只海龟已调整到适合放生的状态,浦东新区检察院立即开展工作,先后与寄养海龟的某公园、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专家、市农委渔业处等部门单位进行海龟放生工作的沟通。

9月15日,海龟们被工作人员分别搬运到特制的箱子中,再上货车前往机场。到达机场后,海龟们被转移到打上气孔的木箱中,通过空运的方式前往海南。当天晚上8时多,海龟们到达三亚凤凰机场,9点50分从机场出发至12时左右,海龟被转运至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龟救护保育中心,后续它们将经过救护和野化训练后,在南海海域放生。

撑起海洋生物的检察“保护伞”

浦东新区检察院地处高水平改革开放的潮头,着眼于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更好地发挥龙头辐射作用,依托长三角检察工作协作机制形成跨区域协作,加强与长三角兄弟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执法协同。今年7月,根据浦东新区检察院发布的《服务保障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实施办法》的要求,该院始终聚焦黄浦江沿岸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创新生态修复法治方式,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打造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一体化名片,让公益诉讼成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武器”,为海洋生物撑起“保护伞”,共同努力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海龟们放心“飞”,漫漫回家路上,检察“保护伞”为你“遮风挡雨”。听见了吗?是大海的声音,她仿佛在说:“孩子,欢迎回家。”相信在检察“保护伞”的庇护下,离家的海洋生物们,都将等来翘首以盼回归大海的日子。

作为此次海龟放生工作的监督者,浦东新区检察院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认真开展海龟放生和处置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高效落实涉案海龟运输、移交工作;积极配合,主动协助相关部门执行运输任务,确保运输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将检察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切实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4 海龟“上天入海”回家记 2021-09-17 2 2021年09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