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用法援照亮法治建设之路

“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的心路

本文字数:1510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远离大都市的繁华,走进贫苦山区,用爱和坚持播撒着法律的种子,陈莉律师这一干就是两年。她也是上海首批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近日,从全国选拔的131名志愿律师又将派往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贵州、广西、云南等13个省(区)的131个县(区、市)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而陈莉律师的故事也是所有在边远贫苦地区法律援助的律师志愿者的缩影。

出发!铁肩担道义

记者眼前的陈莉律师个子娇小,身着职业装,显得非常干练。让人很难想象眼前这个瘦弱的身影,曾经穿梭在边远山区的羊肠小道,用单薄的肩头撑起了一个县城的法律工作。

陈莉律师对于弱势群体的感同身受,源于她自身的经历。初入社会的她在前往一公司面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不懂法致使赔偿事宜草草结束。这也使她从财务专业转型开始学习法律,并最终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但她心中始终怀着对弱势群众的爱,而“1+1”法律援助行动也就成为了她执业的发光点。据悉,“1+1”行动是由一名志愿律师加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法律服务匮乏地区,无偿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当地培养法律服务人才。

“1+1”行动自2009年启动以来,连续实施12年,共向中西部地区19个省(区、市)400多个县(区)派出法律援助志愿者2000余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万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合法经济利益达47亿余元。陈莉就是上海首批踏上“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的志愿律师,她被指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服务。

专业!赢得当事人的信服

尽量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但陈莉到了援助地,还是被当地贫苦的现状震惊,而更让她揪心的是当地法律援助工作基本一片空白。村民们法律意识非常淡薄,遇到纠纷也不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刚接手工作不久,她就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件。位于平桂管理区望高镇猫公山的集体土地31.74亩,原丈量土地时登记为望高镇西边寨和望高镇樟树坳集体所有,但平桂管理区望高镇新农村二队经营管理此山场林地,因洛湛铁路建设需征用此山场林地,三方因征地补偿款发生纠纷,由于此案的处理影响到3个行政村,稍有不慎,就会产生连锁反应,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陈莉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分别与3个村民组的代表进行沟通和交流,稳定群众情绪,并反复向他们讲明相关法律规定,陈述利弊。

陈莉思路严谨的法律分析,终于让三方代表最终同意了调解方案,一起因征地补偿款归属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为失足青少年点亮明灯

2011年,陈莉受平桂管理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一名涉嫌抢劫罪的未成年人进行辩护。

2010年11月2日,未成年人李某渡与李某雁到某中学男生宿舍,持刀抢走该宿舍内五名学生两部手机及几十元钱,11月3日李某渡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7日被批准逮捕。

接受案件指派后,陈莉立即到法院阅卷。她发现李某渡与另一名成年人是在醉酒后实施的抢劫行为。随后她走访了李某渡所在的村委会及村民,了解到李某渡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在看守所的李某渡虽然懊悔,却对自己的将来丧失了信心。当他见到陈莉时,这个无助的大男孩第一次感受到了希望。

庭审中,陈莉从被告人李某渡犯罪时饮酒、主观过错较小、平时表现良好,且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系初犯、从犯等方面,为其做了从轻和减轻辩护,合议庭采纳了她的辩护意见,从轻判处李某渡有期徒刑7个月,挽救了这个孩子的未来。

据悉,在广西法律援助期间,陈莉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达57件,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7件,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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