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检察机关揪出刷单“小号”

刷单骗补案多发 方式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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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陈友敏  法治报通讯员  姚彦静

刷单骗补案多发,方式不断更新,不少年轻人纷纷加入“刷单大军”,利用手机刷机软件、购买新手机号等方式大量编造虚假的新用户信息,冒充新用户骗取互联网服务平台的首单优惠,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骗取网络服务平台补贴的案件中,检察官就揪出了不少“刷单小号”。目前,经普陀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徐某因犯诈骗罪获刑。

旧手机变身新设备

小号刷出千余单

徐某今年二十多岁,2019年1月,她在一个微信群中看到了一则兼职广告,由于一直想赚点零花钱,便通过这则广告联系上了便利店老板王某某。王某某在某网络服务平台上经营两家线上商店,他向徐某提出需要人帮忙在网络平台上刷单。徐某同意后,随即被拉入了一个刷单QQ群,通过群里分享的教程,她学会了在网络服务平台上刷单骗取首单优惠的方法。

首单优惠,是网络服务平台为了吸引新用户而制定的减免规则,新用户第一次在平台下单可以减免一部分金额,由平台补贴给商户。正常情况下,该网络服务平台的首单优惠由新注册用户享用,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下单需要用新手机设备和新的手机号码,且支付订单时需要用新的支付账号。那么,只有一部手机,徐某如何变出成百上千个新手机设备和新号码用以刷单呢?

根据教程,徐某首先利用一款“黑科技” APP修改手机设备号,重新设置手机的状态,使它模拟成为一个新的手机端口,这样网络服务平台的系统就会认为手机是新设备。然后通过QQ群购买的全新手机号和支付小号,随便编一个名字和地址,在王某某的线上商店下单以及支付订单。订单完成后,将截图发送给王某某,这样他就不会实际出单。

就这样,徐某在短短半年内帮助王某某的两家线上店虚假刷单一千余单,且每单骗取网络服务平台首单优惠,共计2万余元,王某某则根据刷单数量,以一单7-8元的价格每日结算给徐某作为报酬,徐某因此总共获利3000余元。

情侣双双入狱

检察机关揪出“刷单”小号

2019年11月,便利店老板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虽然徐某获得分红只有3000余元,但因徐某刷单导致平台实际损失却达2万余元。期间,尝到了甜头的徐某还将自己的男朋友张某介绍给王某某,张某学到上述刷单的方法后,比徐某更加疯狂,按照要求刷单近两千条,导致平台损失3万余元。当密密麻麻近30页刷单记录分别摆在他们面前时,二人追悔莫及:“现在才知道触犯刑法,很后悔。”

检察官认为,张某、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赃款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2020年7月,张某、徐某因涉嫌诈骗罪先后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月,张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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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 检察机关揪出刷单“小号” 2021-09-28 2 2021年09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