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规;公告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本文字数:376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草案)》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现将草案及相关说明在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www.eastday.com)、新民网(www.xinmin.cn)、上海人大网、“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4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三处;邮政编码:200003

(二)电子邮件:lqi256@163.com

(三)传真:63586497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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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规;公告 A05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21-10-08 2 2021年10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