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维权热线

本文字数:2735

  出借身份证开店铺

谁应承担相关责任

我在网上购物平台买到假货,起诉店铺后申请执行。店铺法人代表说身份证是借给别人用的,自己不知情。他已经报案,申请笔迹鉴定,鉴定不是本人办理的注册登记。由于公安机关查不到实际经营者,请问身份证出借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夏先生

【解答】

夏先生,您好!依据您所叙述的情况,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同时,  《居民身份证法》  (2011修正)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且《民法典》第六十五条规定,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因此,您在网购平台买到假货,起诉店铺后,已经到了执行程序。该店主明知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能随意出借,其本身就具有过错。并且,您作为善意相对人,店铺内的实际经营情况,您不可能亦不容易知悉,故该店主作为该店铺对外登记的负责人,应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内容,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

教练收钱不办事

驾校转让如何维权

今年4月底,我和同事去学车,报名的驾校是一个教练开的,交钱后让我们等通知。到如今教练一直没有联系我。7月中旬,我要求教练退款,却无法联系到对方。最近,我发现该驾校已经转让,请问我该如何维权?任先生

【解答】

任先生,您好!根据您所叙述的情况,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3修正)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同时,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因您原来所报名的驾校已经转让,故您可以向现驾校主张退款。您可以向当地的消保委投诉,或者向相关的监管部门投诉。当然,如有必要,您也可以起诉至法院,将新驾校及收费的教练列为共同被告,以便法院查明事实。

朋友高血压猝死

合租者是否应担责

我和几个朋友合租房,平常大家都在一起吃饭、玩耍。前段时间吃晚饭时,其中一个朋友边看电视边吃饭,突发高血压晕倒,我立即打120,但这个朋友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如今,死者父母要求我们几个合租者赔偿,请问合理吗?  陈先生

【解答】

陈先生,您好!根据您所叙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为: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该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

因此,您的朋友边看电视边吃饭,突发高血压晕倒,本身属于意外,您也立即拨打120,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也没有实施侵害朋友的行为,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地产商逾期交房

是否可以申请退房

我买了某知名地产商开发的房子,如今该地产商陷入资金困境,很可能会逾期交房。如果对方不能及时交房,我可以起诉开发商申请财产保全,然后解除购房合同吗?我的首付款是否能要回来?  吴女士

【解答】

吴女士,您好!依据您所述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并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0修正)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因此,若您与地产商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地产商逾期交房解除合同的相关约定及违约责任,则按照该约定来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则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及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解除权的行使,还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证据。当然,您诉讼到法院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租婚纱引发纠纷

不肯退费如何处理

我在6月份租的婚纱,之前准备用于8月举办的婚礼。因为疫情婚礼推迟,如今提前联系婚纱店的人员,告知国庆期间要用婚纱,对方告知婚纱已租给了别人。我现在没有时间赶去店里重试婚纱,对方也不肯退返相关费用,请问该如何处理?  杨女士

【解答】

杨女士,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同时,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且该法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建议您与该婚纱店协商解除婚纱租赁合同,根据婚纱店是否实际履行以及履行合同的情况,协商退还的费用。如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本版问题由特约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金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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