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世界,群组是一群有着亲朋关系或者共同兴趣,或者由于工作、业务而需要经常交流的人的集合。
在群组中,群主有着相应的管理权,因此有人开玩笑说:别拿群主不当干部!
问题是,有权即有责。现实中的干部是这样,网络中的群主亦是如此。
近期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两起案例,由于对群组中的辱骂事件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方法,群主担责的结果也大不相同。
以往的案例还表明,对于一些涉嫌犯罪的行为,比如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等,如果群主参与或者纵容,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群组这样一个小群体中,身为群主代表了群体成员一定程度的认可,同时平台也会给予相应的管理权限。
但群主还须牢记“有权即有责”这句话,到担责的时候才想起来,就有点晚了。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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