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黄诗原 陶韬
本报讯“我想赚点钱,就在一个境外聊天软件上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户籍信息、手机定位、开房记录,还有飞机、火车购票记录等,我都有途径帮客户查询到。”法庭上,一名被告人这样交待自己的犯罪过程。
这是近期上铁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供犯罪所用的被告人财物予以没收;被告人罗某停止非法查询、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并永久删除已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罗某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已当庭赔礼道歉)。
2020年10月底,罗某在经常使用的聊天软件“纸飞机”上收到了一条信息,对方问其有没有兴趣做下家,通过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赚钱。听到可以赚钱,罗某心动了,之后,罗某便开始了他的买卖。
每天,罗某会在各聊天群里发一些可以帮助客户查询个人信息的广告,从中找到客户。通常,群里有需要的客户先和罗某联系,然后罗某会把客户的需求发给上家去查询,上家查完后将信息发给罗某,罗某再转发给客户,并从此过程中赚取一倍差价。
至2020年11月中旬,罗某通过3个固定上家,暗中给客户提供各类公民信息的查询,至案发,罗某交待共买卖了七八十条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近1万元。
今年3月底,陆某在浏览网页时偶然发现网上有人在兜售公民个人信息,好奇之下就联系了罗某,并支付200元预付金查询自己的火车乘车记录。随后,陆某发现罗某查到的信息竟真和自己实际乘车记录相符,震惊之余,陆某怀疑罗某可能通过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获利,遂报案。4月,警方将罗某抓获,后公诉机关将其向上铁法院移送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明知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仍非法出售公民行踪轨迹、通信内容等信息,违法获利9700余元,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侵犯了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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