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中司法审判就是重要一环,而商事审判是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近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加强商事审判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专项监督调研。本市商事审判的成效如何?“僵尸企业”的破产难如何化解,都在调研中有了最新答案。
始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据上海高院介绍,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合同类、公司类、涉自贸区商事纠纷,以及涉互联网平台新业态商事纠纷等案件共计293218件,年均增长率达到7.38%,共审结283280件,年均增长率达到7.49%。通过司法裁判引导商事主体强化规则意识,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中有5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同时,加快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提升当事人对公正司法的获得感。
持续完善破产审判制度机制
解决“僵尸企业”退市难困扰,是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一道“必答题”。为此,本市法院注重发挥破产制度功能,三年多来,共受理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3228件,同比增长543%;结案1583件,同比增长446%。移送“执转破”案件910件,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出清。上海运用重整、和解等程序帮助52家陷入困境企业获得拯救再生。注重发挥行业组织在破产程序中的职能作用,推动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
同时,上海法院积极协调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相关配套制度,先后与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联合出台专项规定10余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浦东新区加强企业破产工作法规,争取在浦东新区法院设立破产审判机构,提高破产审判的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提升本市破产法治保障能力。
探索创新商事审判工作机制
据了解,市高院每年制订实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已升级至4.0版,重点推进网上无纸化立案、电脑随机分案、落实延期开庭规则、实行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等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涉营商环境司法质效数据,推动市场主体体验度和满意度提升。
上海法院还着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商事审判协作,规范案件裁量尺度,促进适法统一。着眼长远做好高层次、复合型商事审判人才的培养储备,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监督执纪。
【对策建议】
近年来,本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也发现,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为此调研组建议切实提高商事审判工作质效。通过狠抓民商事审判质量,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协调好交易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维护市场交易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提升当事人对公正司法的获得感。同时,还要狠抓民商事审判效率,严格把握民刑交叉案件涉刑移送、涉刑不立案的标准,努力压缩立案、诉调对接、和解调解、委托司法鉴定的办理时间和各环节周转时间,严格控制重复开庭和多次开庭的时间间隔,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调研组建议按照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要求,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不断丰富和拓展数字化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应用场景,优化诉讼流程,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质效的显著提升。
在破产审判工作方面,本市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落地落实,明确统筹破产行政事务和牵头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责任部门,明晰相关部门涉破产事务的职责分工,统筹解决破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形成破产工作合力。完善和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处置“僵尸企业”,提高依法清理“僵尸企业”的审判效率,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同时,要引导破产程序各方充分认识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在挽救危困企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预重整制度的探索研究,协调解决重整或和解成功企业的信用修复问题,促进企业重返市场。
除此之外,本市还应切实推进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法院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仲裁机构等单位合作,推动诉前调解、仲裁、公证等与诉讼的有机衔接,扩大国有企业对调解的参与度,引导企业多渠道、多途径解决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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