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
从事股票交易的个人投资者,俗称股民。作为股民,总是很渴望有些内幕消息,或者“高人”进行技术指导,于是骗子藉由所谓“荐股”闪亮登场,且屡屡奏效。受骗上当的股民以为是在炒股,实际上,一旦陷入非法荐股的骗局,投入骗子自己的平台炒股的资金已经由骗子全部控制,甚至直接打入了骗子的个人账户,炒股APP上股票或期货产品的涨跌、盈利,不过是骗子制造的假象,以吸引更多人或者更多炒股资金罢了,说穿了,就是为了骗更多的钱,而最终,股民亏损的钱就是骗子的利润。这样的骗局一次次被揭穿,又一次次有人中蛊一样地心甘情愿往里面跳……
请君入瓮
2019年5月初,江苏省扬州市人向法才(化名)在其位于扬州市广陵辖区内的家中,接到一个自称某某著名证券公司的电话,“你炒股的吧!只要你加入我们的股票群,我们某某证券为股民服务,每天推荐好的股票,并且有很厉害的老师做一对一的指导。”向法才本是半信半疑,也知道有遇到骗子的可能性,所以起初并不想理他们。但是他们一直打、不停地打,最后说只是让他进群看看,不一定需要跟着他们操作。向法才当时想,加个群又没有什么损失,进去看看无妨,就算是多一个参考,单看他们机构推荐的准不准。这样,对方锲而不舍地打电话后,终于加上了向法才微信,并把他拉进了一个股票群。
刚开始几天,向法才一直在群里观望,颇有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味儿。结果,每天都有“兔子”蹦出来诱惑他,“老师”会在群里发牛股,有的股票确实涨得不错,有时候还有连续几天都是涨停板的股票,太诱惑人了。有群友不停地发布盈利账户的截图,常常每日进账数万元,并配上“感谢老师”之类的话。身处这样的环境久了,向法才自然而然地被洗脑了,慢慢相信了这些“老师”的神通广大,他暗地惊奇:他们机构是真的有很厉害的操盘手呢。
向法才一开始还是有点警惕性的,所以就小资金投入5万元跟在“老师”后面操作,大约半个月后,果然赚了2万元。这时,向法才不由得对“老师”刮目相看,并且有了无条件的信任。然而,突然有一天,“老师”不带了,没有发出任何指令。已经对“老师”的指导有了依赖性的向法才就很着急地问“老师”怎么回事。“老师”说收到消息,有一支内幕消息票,现在整个公司都不带客户,专门带客户进这支内幕消息票,最少20-25个点的收益,做短线,3-5天出货,但是最低20万元起带。
20万元?向法才觉得有些多,超过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但赚钱的欲望压过了内心的胆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向法才牙一咬脚一蹬,就筹集了20万元跟“老师”进了。结果,正逢股市震荡大跌的时候,向法才买进去之后就一直跌,问“老师”怎么办,“老师”一直说放心拿着。结果还是一直跌,过了几天,那个“老师”主动找向法才说,现在股票不好做了,带他做“老师”操作的平台,帮他免费把亏损补回来。向法才还能有什么选择呢?只能乖乖地根据“老师”提供的链接下载了一个叫作“融通国际”的APP。“老师”忽悠向法才:股市行情不好,咱们做恒指,做道琼斯指数,当天可以买卖多次,行情波动大,好赚钱。在群里上课也演示怎么怎么好赚,一下赚几百几千美金。不过,老师话锋一转,要求是最少入金10万元,阶梯性,10万—100万元一个等级,100万—500万元一个等级,入金少的跟在助理后面做,入金多的“老师”亲自指导。
血本无归
助理当然不如“老师”,向法才就入了30万元,决定跟着“老师”做。这样,“老师”把前面的群解散了,把在“融通国际”开户入金的群友重新建了一个叫股盟交友E的群。实际上是把不坚定的人清理了出去,把更有易受骗体质的人集合在了一起。新的群只有六十几个人,向法才根本不知道虽然只有几十个人,大部分都是“媒子”,像他一样真正想投资赚钱的可能只有个位数。向法才既然进了这个群,也是只能按照“老师”的喊单指令亦步亦趋了,“老师”在群里喊进多或是空,向法才就一丝不苟地执行,等到了什么位置时老师又说什么位置止损止盈。遗憾的是向法才糊里糊涂地投进去几十万元,刚开始“赚”了一些,后来每次操作都是亏损的。看别人发的都是盈利的截图,自己怎么就亏损了?向法才在群里说亏损了,“老师”就说是因为他自己没有跟上单子,还说“老师”不可能每次都是盈利,只要把握好点位止损,再大赚一波就可以赶本。“老师”让他加大资金,翻倍赚。向法才也总是以为自己运气不好,总是想着赚回本就不做了。他哪里知道,“融通国际”彻头彻尾不是一个正规的交易平台,而是骗子自己搭建的可以在后台任意操作为所欲为的平台。想让你赚就赚,想让你输就输,让你提现就提得出来,不让你提现即使盈利也没有用。这样的结果当然是血本无归,直到最后平台打不开了,所谓的“老师”也联系不上了。向法才这才怀疑交易存在问题,越想越不对劲,也才想起来上网百度,果然,有跟他一样的受害者被骗!
向法才如梦初醒,知道几十万元再也不可能在平台要回头了,跌跌撞撞地跑去附近的派出所报案。
向法才报案后,公安机关经侦查于2019年11月13日将李文亮、王晓莉、柯国栋、郭杰、林福庆、孙佳林、封刚权、施敬彬、郭木岭、姚治祥抓获。
罪有应得
经审讯侦查查明,2018年底至2019年4月间,上述人员经人介绍先后到位于柬埔寨境内金边市的某公司工作。去后,他们才得知该公司系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犯罪的团伙,该团伙组织培训,传授犯罪方法,编辑“话术”,建立“远东国际”“融通国际”等APP,并通过建微信群、加好友等手段,虚构团伙成员系投资讲师、客户等身份,按照编辑好的“话术”,各自扮演不同角色,互相配合,转发虚假盈利截图,制造能够盈利的假象,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吸引被害人投资,进而非法占有被害人投入的资金。该团伙的财务管理、计算机技术支持、犯罪方法、收取诈骗犯罪所得等核心事项均由“宝哥”、“水哥”等人建立、负责并掌握,向下设总监、经理、组长、组员四级,上级对下级有指挥、管理等权限。李文亮系总监之一,王晓莉系经理之一,柯国栋、郭杰系组长,林福庆、孙佳林、江鸿志、封刚权、施敬彬、郭木岭以及姚治祥均系组员。
2019年5月10日至6月20日间,李文亮、王晓莉、柯国栋、郭杰、林福庆、孙佳林、封刚权、施敬彬、郭木岭采用上述手段,诈骗被害人向法才共计572491.25元。
2020年12月,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上述被告人犯诈骗罪,向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广陵区人民法院于当月进行了开庭审理,“客户开始点击购买后,我们就通过后台操控客户购买的产品,可以让客户赚钱也可以让客户亏钱,但是通过‘风控’,到最后客户基本上全部是赔钱的。一般我们也会让客户偶尔有赢,等到客户增大投资资金的时候,就让他输。总之,可以随意让客户赢或者亏。我们会拿着赢钱的截图到微信群里进行吸引客户投资。”该案被告人向法庭交代。
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与他人共同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广陵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李文亮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王晓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柯国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郭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林福庆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孙佳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封刚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3万元;被告人江鸿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施敬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6万元;被告人郭木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6万元。
各被告人对原审认定的事实、性质、量刑情节等均未提出异议,但上诉认为量刑过重,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与原审相同,相关证据业经原审法院当庭举证、质证,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依法对其证明力予以确认。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上诉人未提供新的证据。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与他人共同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被害人钱财,参与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关于上诉人所提量刑过重的上诉意见,经查,原审法院根据上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所判刑罚在自由裁量范围之内,并无不当。故对上诉人所提上诉意见,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上半年陆续对各被告人的上诉均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办案手记
“这个‘游戏’的本质就是:把你的钱给我。玩到你玩不下去了为止。”反诈民警邓彪如是说。向法才们本来都是想发财的,他们哪里知道,结果却跌进了骗子们的陷阱里,把白花花的银两送进了骗子自己搭建的小平台,客户的入金,都成为了平台的流水和运营资金,没有监管,没有真正的交易,只有骗子想怎么操作就怎么操控的后台。这一批骗子虽然被绳之以法了,但还有许多的骗子在给你不断地打电话、以各种各样的名义加你微信,你一定要警惕啊!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