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期起,本刊“老法今说”版特设系列报道“往事钩沉:话说当年法学所”,以回顾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成立以来的那些值得纪念的人和事。
□尤俊意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成立至今已经61年了,它的前身是上海社科院政法研究所。从全国来说,上海社科院是新中国最早专门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1977年中国社科院成立以后,上海社科院成为最早最大的地方性社会科学专门研究机构。就法学研究专门机构而言,新中国最早最大的法学研究机构是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10月,早于上海社科院政法研究所整整一年。
上海社科院政法研究所成立的时代背景是:1958年9月,由华东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学院、复旦大学法律系和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四个单位正式合并成立了上海社科院,由原华东政法学院院长雷经天任院长,原中共中央第三中级党校副校长、党委书记李培南任党委书记。1959年,中国科学院上海历史研究所并入上海社科院。同年,又先后成立了哲学研究所,由党委书记李培南兼任所长;成立了政法研究所,由院长雷经天兼任所长。1960年又成立了国际问题研究所,由副市长金仲华兼任所长。
为什么会成立政法研究所呢?一方面,鉴于上海社科院刚成立时兼有教学和研究的双重任务,一部分政法专业人员投入教学工作,另一部分专业人员则从事社会调查工作。随着59、60、61三届大学生的陆续毕业,社科院将完全成为社会科学专门研究机构。为此,1959年8月,集中政法专业人员资源,成立了政法研究所。另一方面,由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大调整,华东地区九所大学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为一个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成立上海社科院时,又将华东政法学院和1954年恢复成立的复旦大学法律系并入社科院,整个上海就没有高等学校法律系存在了。随着并入社科院的三届大学生毕业,全上海就没有法律教学单位了。那么这一大批原有法律系或政法系的教学人员怎么办呢?既然社科院已有经济研究所、历史研究所、哲学研究所,何不成立法律科学方面的研究所呢?
政法研究所成立时,由雷经天院长兼任所长,原复旦大学法律系主任袁成瑞任政法所党总支书记,原复旦大学法律系党总支书记杨峰任政法所办公室主任。另设有学术秘书室和资料室。全所人员约100人,分为四个研究组:法的理论,民法,社会问题,国际法。部分研究人员兼有一小部分教学任务。不幸的是,所长雷经天因病于当月逝世,社科院院长及政法所所长一时暂缺。1960年3月市委任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杨永直兼任院长,政法所所长仍然空缺。1960年4月社科院以政法研究所的国际法研究人员为主成立了国际问题研究所,政法研究所人员减为约70人。直至差不多两年后的1961年7月,市委任命袁成瑞为政法研究所副所长。由于1961届本科生全部毕业,下设四个研究组:法制史,法律,政治,社会。1961年底,全部三届本科生毕业分配完毕,社科院及研究所遂完全成为科研机构。1962年4月,市委批复同意政法研究所成立党组,袁成瑞为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有杨峰、徐锦田、王文升。全所改设以下四个研究组:法理法史,宪法,刑法,民法。这样的科研专业设置已经接近后来乃至现在研究所的内部专业设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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