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法治报通讯员 俞馨儿
本报讯 近年来,富含多种口味的电子烟吸引了一大批年轻人的追捧。然而,一种披着“上头电子烟”外衣的新型毒品,也藏匿在其中,通过“快递”“闪送”等方式非法贩卖。据悉“上头电子烟”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相比传统大麻成本更低,却能产生更为强烈的致幻效果,极大地危害年轻人身心健康。今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正式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就披露了一系列贩卖“上头电子烟”这一新型毒品案件。
明知违法仍以身试法
今年7月至8月,3名95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蒋某某为赚取高额利润,在明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列为毒品进行管制的情况下,仍多次贩卖或牵线搭桥帮助他人贩卖“上头电子烟”。他们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加密社交软件商量细节,并使用“电子烟油”“那个东西”或表情包等替代敏感词汇,以此逃避网络监管。交易达成后,卖家通过“快递”“闪送”“跑腿”等方式将“上头电子烟”发往买家,因“上头电子烟”和普通电子烟在外观上基本一致,具有极强迷惑性,配送员对此类新型毒品无法辨识,给了吸食者、贩卖者可乘之机。
在不少年轻人眼里,吸食电子烟已成为“时尚”的标志,部分毒贩声称“上头电子烟”只是比普通电子烟更具快感,年轻人极易在蛊惑下被诱导或误食,从而迈出涉毒的第一步。在嘉定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告诉其结识的黄某某,有一种新的电子烟油,抽了之后很兴奋。黄某某吸食2次后,向其继续购买“上头电子烟”并介绍给了女友。
“开始就是好奇,后来没事就想抽两口。”承办检察官表示,不少年轻人将抽“上头电子烟”当作消遣玩乐的方式,初次吸食后逐渐上瘾,误入歧途。
娱乐场所成犯罪高发和集散地
值得注意的是,酒吧、夜店等娱乐场所逐渐成为“上头电子烟”线下销售的主战场。许多年轻人第一次吸食“上头电子烟”的场所多集中于酒吧等娱乐场所。
在嘉定区检察院办理的另一起贩卖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及其两名上家均在酒吧工作。陈某某第一次吸食电子烟时就在酒吧,在他人的询问下出于好奇便开始吸食。有人因为知晓其在酒吧工作,便向其打听是否有“上头电子烟”的货源,“在酒吧工作”被视为“上头电子烟”货源的标签。
对此,嘉定区检察院定期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就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进行排查。同时,针对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隐患,及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消除漏洞、加强管理,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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