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拒载、议价、绕路、打不到车……

上海铁检院打出组合拳规范出租车行业运营

本文字数:1052

□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孙佳  张强

本报讯  拒载、议价、绕路、打不到车……你乘坐出租车出行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糟心事”?日前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涉及出租车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刑事案件时主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注重调查核实,向有关公司和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均被建议单位采纳。

检察官在办理高某某盗窃案过程中发现,上海某公司驾驶员肖某某驾驶出租车没有按照规定使用GPS车载定位系统设备(以下简称GPS设备),对后续侦查工作造成较大困难。还发现有驾驶员在乘客遗失财物后未按照相关规定归还失主或者报告有关部门处理,造成涉案财物灭失。为促使公司合法、合规运营出租车,更好地组织实施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教育,上海铁检院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

然而,检察官并没有停止工作的步伐。通过前期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询问证人、走访涉案单位等方式检察官发现上述事件并非某一家的个别情形,实际上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不同程度存在GPS设备老化、出现故障后未及时报修以及驾驶员私自拔掉GPS设备线路等情况。上海铁检院办理的其他刑事案件也涉及到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并在此过程中发生纠纷甚至打伤乘客的情况。以上行业乱象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影响到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的集体形象。为进一步服务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促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检察官进一步走访了上海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过沟通,检察官建议单位一方面完善运营出租汽车的车载信息化设备,强化相关法规的执行力度,另一方面以案普法,强化行业监督,引导会员单位自律运营,发挥行业服务作用。上述建议得到了协会的认可和支持。

今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上海铁检院抓紧《意见》的贯彻落实,及时向涉案公司和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纠正涉案公司不合法、不合规经营行为,治理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乱象。以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通过为民办实事等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从而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方的效果。

今年9月1日开始,上海铁检院集中管辖本市港口、航运、机场等交通领域的一审刑事案件,上海铁检院将继续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法治需求,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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