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壁垒加快破除、要素流动自由畅通、重点领域安全可靠、质量基础显著增强、消费维权便利高效、创新创业强劲活跃,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显著优化。
《规划》在市场准入一体化、安全监管一体化、质量基础一体化、满意消费一体化以及市场创新一体化5个方面共设置了18个关键指标。比如,在安全监管一体化水平方面设置了5个指标,预期长三角地区主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三省一市在产基本药物品种和药品国家集采中选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重点监控目录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发生率下降到4例/10万人,每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8以内。
为深化企业登记改革,《规划》还探索实施登记确认制改革,统一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的登记标准、办理流程和办理模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打造极简审批。加强市场监管数据整合应用,建立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构建长三角市场监管综合指数模型。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对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治理。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创造运用,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此外, 《规划》还提出了推动监管执法联动、推动质量基础联通、推动消费环境联创等具体措施。以推动监管执法联动为例, 《规划》明确提出为提升执法协作联动水平,强化执法联动,要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力量、统一查处、统一裁量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反垄断执法协作,加强价格监管协作。推动市场安全联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协作,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合作,强化新冠疫情冷链物防协作。构建药品监管协作体系,积极对接国家药品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推动长三角区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政策及标准统一。
支持示范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先行探索综合授权改革,在检验检测、部分低风险食品等领域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实施。支持示范区承担全国和省级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支持筹建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提升拓展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功能。开展示范区联合执法行动,制定两区一县市场监管局联动执法实施办法,形成示范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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