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杨莹莹
当陪同屠某某前来的姨妈接过司法救助金时,她的眼泪顿时夺眶而出……这是屠某某的姨妈在自家姐姐不堪“套路贷”团伙骚扰因病去世后,最百感交集的一次落泪。屠某某也没想到,在仅仅见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几面后,不仅缓解了燃眉之急,后续的生活也得到了长期扶持。
回访“套路贷”案件受害人是闵行区检察院一贯坚持的传统。记者近日从闵行区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闵行区检察院牵头开展多元化救助工作,先后对近40名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
“套路贷”案受害人生活窘迫
狭窄破烂的小区车库里,一些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以及屠某某平时所捡拾的纸箱、矿泉水瓶等被随意摆放着,40岁的屠某某就蜗居在这里。
屠某某系四级智力残疾,由母亲胡某抚养长大。平日里屠某某总是笑呵呵的,一说起话来就容易天马行空收不住。“家里的钱和房子全被骗子骗走了……”说这话的屠某某还是一张笑脸,刚讲完一些基本情况,思绪就又转到其他的事情上了,“工作,我还要赶紧去工作。”
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在回访过程中,检察官专门向屠某某目前的监护人——远在杭州的姨妈打去电话询问情况。“他的母亲也是智力残疾,他们家中的存款和房子被‘套路贷’犯罪团伙诈骗后,我姐姐经常被那些团伙成员骚扰,后来因病去世了。”屠某某的姨妈说着说着忍不住在电话里哽咽起来。
检察官了解到,在屠某某住房被拍卖后,孑然一身的他只能暂时寄居在某小区车库内,平日仅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无固定收入。
深入了解屠某某家庭目前面临的困难后,经综合审查,闵行区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屠某某司法救助。
民事调解背后发现“猫腻”
虽然屠某某已被判定拥有司法救助资格,但承办检察官认为并不能简单地一助了之。仔细阅卷审查后,检察官竟然有了意外的发现:该案涉及的民事调解可能系虚假。为此,检察官将线索快速移送到了民事检察部门。
经调查核实,自2016年5月起,邱某利用被害人屠某某容易轻信他人的弱点,谎称以屠某某名义借款但由自己归还借款本息诱骗屠某某向陈某某等人借款,并伙同陈某某、谢某某等人,以虚假流水虚增借款金额等“套路贷”形式诈骗屠某某钱款。邱某肆意挥霍骗得的借款后无力归还,后谢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屠某某归还借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法院作出民事调解,要求屠某某归还20万元及相应利息。因屠某某未履行上述民事调解书,后经谢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屠某某及其家人名下房产被强制执行。
去年,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邱某、陈某某、谢某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今年1月,闵行区检察院以该民事调解书系陈某某伙同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恶意串通并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所致,通过再审程序撤销原虚假调解书。
多元化救助让司法更有温度
除了撤销原虚假调解书,加快国家司法救助的办理进度外,如何能够最大限度解决屠某某燃眉之急?承办检察官还综合开展了多元化救助措施,协调做好就业帮扶等综合帮扶措施,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
检察官耐心开导和安抚屠某某,并在控告申诉部门的协助下开辟救助绿色通道,尽早尽快发放救助金,缓解屠某某燃眉之急。闵行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随后向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通报本案情况,由所在街镇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了残疾人员补助,并建立社区重点帮扶人员档案,为其提供长期帮扶支持;协调区残联优先为屠某某提供就业上岗的机会,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工作,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帮助救助申请人家庭早日脱贫。
11月3日,屠某某与姨妈来到了闵行检察院找到承办检察官,像平日里一样笑呵呵地送上了锦旗,特地从杭州赶来的姨妈红着眼睛百感交集:“谢谢检察官为我们主持公道!司法救助金为我外甥提供了长期帮助,那个民事官司也被撤了,我心里的大石头可算是放下了!”
一头连着民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善意,闵行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实际行动解决百姓急难愁盼,让司法温度真正可触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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