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6件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其中,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某电器公司、朱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在列。这无疑是上海积极试点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一个缩影。
自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上海探索试点已近两年,成效如何?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运行情况怎样?制度探索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合规第三方机制的目的不是放宽,而是严管,让涉案企业既为违法犯罪付出代价,又吸取教训建立健全防范再犯的合规制度,从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走上合法合规经营的发展正道。”有专家表示。在日前召开的第十二届博和法律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制度安排与实践展开”深入探讨时指出,目前第三方机制还有不少操作细节值得进一步探索规范、落实落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员的专业能力亟待加强。
建筑事务所负责人指使员工虚开发票
近日,虹口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揭牌成立,11家参与单位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三项配套制度,并聘任了36名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如何发挥作用?专业人员又如何参与其中?
案例最具说服力。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就正在办理一起企业合规案件。
李丽(化名)是沪上一家建筑师事务所负责人,刘锋、王杨(均为化名)为事务所员工。2019年底,为了抵扣事务所支出成本,作为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的李丽,指使刘锋通过他人,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以某建筑公司名义向事务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近50万元。
检察官认为,本案中,建筑师事务所系普通合伙企业,无法作为单位犯罪追究其虚开发票的刑事责任。但李丽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规避公司应当缴纳的税款,伙同刘锋、王杨等人让他人虚开发票,不仅扰乱了国家税收征管,也破坏了发票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
但是,案件中暴露出该事务所及其上级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一系列问题,亟需治理和规范,如果不对该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很容易产生再犯可能,不利于企业发展和社会治理。
“我们经过调查发现,该事务所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人员素质整体较高,对合规管理接受度高、执行力强。”承办该案的虹口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盛琳介绍。经与李丽等人沟通,其均表示愿意接受合规监督考察,企业也将积极配合。
考虑到该案符合开展刑事合规监督考察条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涉案税款均已补缴,国家损失已被挽回。且企业也正常经营,具备建立健全刑事合规管理的意愿和条件。因此,检察机关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立由注册建筑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的第三方组织,对事务所开展刑事合规监督考察。
盛琳透露,目前,该案第三方组织监督考察工作已经结束,正在进行最后评估。“一旦评估通过,我们将依据合规整改效果,依法对事务所作出从轻处理。”
看完上述案例,或许有些人疑惑,依托这个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不是意味着所有涉税违法案件都会受到从宽处理?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盛琳告诉记者。
根据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有5类涉企犯罪案件不适用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分别是: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的;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公司、企业人员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市级管委会成立
10余个试点区成立管委会
上述典型案例无疑是上海积极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试点的一个缩影。
为了促使刑事涉案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做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同时也警示潜在的违法违规企业守法经营——企业合规改革应运而生。在最高检部署下,自2020年上海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以来,截至12月3日,上海12个试点区已成立区级管委会,10个区已成立专业人员名录库,全市共有37件案件、42家企业纳入或完成企业合规试点。
针对涉案企业涉及罪名范围广、企业规模跨度大、经营类别多等特点,上海检察机关精准把握“严管”“厚爱”尺度,积极探索类案培育,在涉及虚开发票、侵犯个人信息、串通投标、侵犯知识产权等7类罪名的企业合规工作中形成了类型化审查标准,引导涉案企业有针对地进行合规整改,提升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客观性、专业性和规范性。开发上线“企业信用查询服务申请平台”,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纳入合规程序。根据企业合规整改要求高低和企业规模大小创制“范式”“简式”两种合规模式,推动合规质量和效率有机统一。
针对企业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犯罪地分离带来的社会调查、监督考察、行刑衔接等困难,上海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异地协作机制等。
市级层面,日前,由9家成员单位组成的上海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也正式成立。
今后,上海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刑事犯罪案件时,对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将商请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机制,从由法律、财税、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的名录库中,抽选组建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进行审查、调整、指导,确定考察期限,并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第三方组织形成的考察结果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探索长三角异地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其实,上海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试点以来,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6件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其中,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某电器公司、朱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在列。
该案中,上海市某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1月,住所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公司以生产智能家居电器为主,拥有专利数百件,近年来先后被评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朱某某是这家拥有2000余名员工、年纳税总额1亿余元的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18年8月,电器公司原本与上海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约定,由电器公司代为加工智能垃圾桶。随后,因试产样品未达质量标准,且无法按时交货等原因,双方于2018年12月终止合作。
为挽回前期投资损失,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朱某某组织公司员工生产假冒科技公司注册商标的智能垃圾桶、垃圾盒,并对外销售获利,涉案金额达560万余元。2020年9月11日,朱某某主动投案后被取保候审。
案发后,电器公司认罪认罚,赔偿权利人700万元并取得谅解。
2020年12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犯罪嫌疑单位电器公司、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浦东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电器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但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在合同审核、财务审批、采购销售等环节均存在管理不善问题。鉴于电器公司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有自首情节,并认罪认罚赔偿了损失,且该公司有合规建设意愿,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考虑其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犯罪地分离的情况,有必要启动跨区域合规考察。
今年4月,浦东检察院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启动长三角跨区域协作机制,委托企业所在地的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协助开展企业合规社会调查及第三方监督考察。
上海、浙江检察机关依托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平台,通过个案办理探索建立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工作机制,确立了“委托方发起”“受托方协助”“第三方执行”的合规考察异地协作模式,合力破解异地社会调查、监督考察、行刑衔接等难题,降低司法办案成本,提升办案质效,为推动区域行业现代化治理提供了实践样本。
【声音】
专家:仍有诸多操作细则待探索规范
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就一直备受关注。
在日前举办的第十二届博和法律论坛上,与会专家们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制度安排与实践展开”进行了探讨。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有其必要性。”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顾永忠在发言中认为,一方面,企业涉案、涉罪里会涉及很多专业性问题,需要有专业人员来提供帮助;另一方面也有中立性的考虑,因为对合规企业将来可能不批捕、不起诉,第三方评估增强了案件处理的客观、中立性。
但在顾永忠看来,“目前第三方机制还有不少细节值得探索”。顾永忠表示:首先是第三方机制的适用范围,是不是所有企业合规的案件都要由第三方参与进来?这关系到效率与成本,值得研究。其次,涉案企业对第三方组织成员构成是否有发言权或选任权?“我觉得未来应该考虑给予企业一定的发言权或选任权,这样他们也更容易接受最后结果。”
华东师范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副主任张伟则认为,合规审查专业性强、评估过程复杂,亟须加强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员的专业能力。然而,目前在第三方监督人员的遴选标准上仍存在空白。“如何从制度和操作层面,细化第三方组织人员的遴选标准、流程?我想这应该是下一阶段实践中需要进一步摸索和总结的问题。”张伟表示。
此外,张伟认为,第三方组织能否勤勉尽责,能否科学履职,是合规整改是否有效的重要因素。然而,到目前为止,第三方组织在履职流程、评估方法、有效合规判断标准等方面,都尚未有统一规范性文件。“我认为这个也是需要在试点中不断探讨和摸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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